提要:  新浪乐居西安记者莫非/文  央视“焦点访谈”10月19日播出西安多个项目涉嫌无证销售后,引起市场多重反响。继西安房管局公布《首批45个未获销售许可证项目名单》《2011年以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
新浪乐居西安记者 莫非/文
央视“焦点访谈”10月19日播出西安多个项目涉嫌无证销售后,引起市场多重反响。继西安房管局公布《首批45个未获销售许可证项目名单》《2011年以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后,陕西省住建厅于11月7日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更好地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通知包含严控预售许可制度、预售资金监管等共计14项内容,因此被业内称为“西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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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看来:一些城市规定在未获得销售许可不得发布预售广告的做法,从意图来讲确实是为了抑制投机炒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是,从实际操作的意义来讲,不符合条件的楼盘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是有情可原的,是可以执行的,但是,也不让这些楼盘进行预售的宣传,不让这些楼盘投放广告有些过分,个人认为缺乏市场执行力。
但是,其中提及的广告中含有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 、“买房解决户口、就业、升学”的做法,无论是预售的 还是 没有预售的 确实不合理,应该杜绝,但是不能因为不规范就不让打广告,进行宣传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