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最新《广告法》出台后,可谓是在业界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遭到业界各种吐槽。一时间“地产头痛了”“开发商要哭了”“营销路在何方”等话题甚嚣尘上,对于开发商而言,失去了夸大的广告营销,没有足够的噱头吸引客群,该如何是好;众多的禁用词汇的正面冲击,广告营销人员更是猝不及防;新《广告法》于购房者是福是祸?......你中枪了没?
??开发商到底造了什么孽,营销路在何方?
??对于一向以广告营销为生的开发商来说,新《广告法》的出台无疑是一巨大打击。回想房地产发展史,前几年可谓其最为辉煌的时期。当时的房地产项目,无论其户型是否合理、地段是否优越、交通是否方便......甚至存在明显劣势的项目,也只需房地产经理人配合营销事件发布深具吸引了的广告,便能赚足噱头,或是引爆全城,进而以带来巨大的销售额。虽然如今的房地产行业已早不如从前,但广告营销可谓是屡试不爽。剑走偏锋,奇招频出,开发商在利用噱头赚足吸引力上可谓是花足了心思。
??如今新《广告法》的出台对房地产行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在法律的严格把关下,脱去夸大的广告营销,开发商该何去何从?新《广告法》是否能为开发商带来全新营销思路?
??答案肯定是有的,在商品经济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广告、没有营销,但交易仍在进行,经济也在发展。那在那样一个时代,生意人靠的是什么呢?是商品本身。同样的道理,在广告被严格控制的今天,开发商是不是也可以从这样的思路出发呢?换句话而言,就算新《广告法》没有出台,如今的消费者也早已是新时代理性的消费者,在这样的理性之下,所谓的广告营销也只能充当吸引人气、关注度的方式之一,而很难带来直接的成交量了。也许从商品本身出发,针对消费者本身对产品做出调整,拿出更加货真价实的商品是一种更好的营销方式。市场营销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存在在于销售这样的一个环节,当我们在销售的过程中屡屡受挫时,是不是该认真的考虑下产品的创造环节下些功夫,真正地做到以产品服人。那即便是面对更加严厉的广告法,开发商又有何畏惧?
??广告营销人员要哭了,是挑战还是机遇?
??如果说从广告营销转移到产品调整是一种新的营销思路的话,那改变现有广告风格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就广告的本质而言,它是通过具有说服力及记忆点的广告语,以最震撼人心的方式把产品中与消费者最相关的部分传达给消费者。所谓的广告的创意,其一就是震撼人心。那么如果广告具有夸张成分,又何谈震撼人心?这也是为什么新《广告法》会给无论是房地产行业还是广告行业带了巨大打击的原因,但仔细思考,震撼人心的广告效果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夸张的方式获取?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答案都是No。
??在瞬息万变的今天,传统的广告已经很难吸引到足够人群,与其说新《广告法》给业界带了重创,倒不如说在新《广告法》的压力下,无论是广告界还是地产界都不得不面临新的挑战与突破。就地产广告而言,在抛弃传统的生搬硬套的“学区房”“地铁旁”“回报率”等卖点以及“极具”“首家”“臻藏”等夸大词汇后,会以一个怎么样的全新面貌出现在大众面前,我们拭目以待!
??购房者是否能真的能避免受骗,有待观察。
??新《广告法》的出台对购房者来说,是福是祸,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如果说从前的地产广告中“欺骗性”的信息给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新广告法是不是一定能有效地避免这些弊端,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呢?有待观察。新《广告法》是一把双刃剑,对开发商而言一方面是打击,同时也是挑战与突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道理亘古不变,面对法律的严格把关,开发商自然也能相应的对策。是好是坏?是全新的、蜕变了的房地产?还是更为狡猾、钻法律空子的开发商?答案无人知晓。
??但至少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并且就目前来看,地产广告不得不“规矩”起来,这也是新《广告法》对广大购房者现阶段最大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