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90户廉租房家庭“退房”

来源:光明网
2013-07-19
提要:  廉租房不再“有进无出”。近期,无锡市住房保障部门认挂号信的形式,向不再符合廉租房申请租住条件的家庭寄发“退出通知书”,要求这些廉租户到申请廉租房的住房保障窗口办理退出手续,搬出租住房,给更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方便。为了让这些廉...

  廉租房不再“有进无出”。近期,无锡市住房保障部门认挂号信的形式,向不再符合廉租房申请租住条件的家庭寄发“退出通知书”,要求这些廉租户到申请廉租房的住房保障窗口办理退出手续,搬出租住房,给更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方便。为了让这些廉租户能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和办理手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给出了3个月的期限,同时提出了“过渡”办法,包括转而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转为租住公租房,以及购经济适用房。而对于拒不退出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政府部门发出书面通知

  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家庭,3月内须“退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无锡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为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其中的廉租房作为居民住房“托底中的托底”保障形式,主要是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包括给予廉租房租住家庭一定的租金补贴,或者是实行实物配租,也就是廉租户家庭出极低的“房租”即可租住较大面积的房子。

  无锡实行廉租房制度已经有10多年,截至目前,已经有1200多户家庭享受了廉租房实物配租,2000多户享受过廉租房租金补贴,该政策让无锡的不少经济和住房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而近年来,无锡廉租房申请的“门槛”也在一步步地降低,从而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居有其屋”。

  根据去年11月份发布的最新的廉租房申请标准的规定,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06元以下的居民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其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06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而其中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享受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为0.5元/平方米/月,按照廉租房房源面积一般在30到60平米来计算的话,每月这些家庭支付的房租大约在15元到35元。与市场上正常的房屋租赁均价10-13元/平方米/月相比,廉租房的租金大约是其二十分之一。

  不过,与其他城市遭遇的一样,无锡的廉租房制度实行至今,也面临着“有进无出”的僵局。根据规定,每年住房保障部门都会对廉租户家庭中享受实物配租的部分家庭的状况进行“年审”,发现不再符合条件的就要求其办理退房手续,搬离廉租房。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自动推出的住户并不多,一定程度上成了“终身制”。

  此次住房保障部门发出的“退出通知书”明确要求,这些家庭在收到“退出通知书”挂号信之后,即意味着原先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廉租户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申请住房保障的区窗口部门办理相关退房手续,把房子让给更加需要的人。

  据悉,确定廉租户能否通过“年审”,是否符合继续租住的条件,主要是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是否提高,超出了申请的标准,如果超出即在“清退”名单内。根据统计,目前无锡累计有90个廉租户家庭“年审”没有通过,且没有按照规定退出廉租房。

  出来后他们住哪儿

  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租住公租房,购买经适房,这些方式都行

  据悉,将被“清退”的廉租户,主要是因为一些起初符合租住条件,但是随着家庭收入和人员数量的变化,不再符合相关条件了。那么,这些将被“清退”的廉租户家庭该如何解决住房问题呢?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家庭还有更多的选择,比如说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租住公租房,或者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等。

  比如说,根据规定,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的条件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06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此时不再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户,可以按照新的标准申请廉租房租房补贴,减轻租金负担,当然自己承担的房租肯定要比之前的实物配租的租金要高。而这个过程中,廉租户依然可以住在原先的廉租房内。

  同时,也可以向租住公租房靠拢。根据规定,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00元以下、且父母和子女人均住房面积都在12平米以下的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相对也比市场正常租赁租金便宜。此时,退出的廉租户可以进行公租房的申请。

  此外,如果廉租房家庭经济情况改善后,经济实力尚可,也可以购买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房屋均价相较市场上正常的商品房价格,也是要低很多,60到120平米左右的房屋居住面积,也能较好地满足和改善居住条件。

  破除廉租房“终身制”

  如果租住家庭不理会,相关部门会通过法律途径“清退”

  根据规定,此次“清退”将采取柔性的“退出”方式进行,住房保障部门希望通过人性化的操作来安排好这些家庭,包括上述的“过渡”方式,且给予3个月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办理手续。

  不过,面对一些不予理睬、拒不沟通的廉租户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强制的清退。

  张建波

  原标题 [政府通知90户廉租房家庭“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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