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何超 实习生 李发芽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东路第68小学背后的山上,山体被挖开,上千棵长了七八年的树被毁,建起了两层高的4幢楼,房主是该村村民徐凤成。他说:“房子今年7月底完工,是仓房沟未来的度假村。”
对此,沙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建副主任玉素甫江·艾合买提说,这里是荒山绿化林,徐凤成的建设行为缺乏相关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绿化林被挖 四幢楼正在建
6月25日中午1点多,记者来到仓房沟5队片区的山上,长满树的一座山从半山腰被挖,山的一半已经被挖空,夷为平地,4幢居民楼正在建设中。工地上,搅拌机在工作;山脚下,停放着大型挖掘机。微风吹过,空气里飘来呛鼻的水泥味。
村民马长娃说,从前年开始,就有人挖山建房,今年挖山建房的人最多。出门到处都是垃圾,尤其是山上,堆满垃圾的地方臭臭的。最遭殃的就是山上的树,仓房沟片区山路崎岖,山上风沙大,附近没有水资源,以前这里都是荒山。种了七八年的树让荒山变绿了,现在挖了真可惜。
村里一名牧民说,现在每天起来,空气里都是水泥的味道,村子里的河水都污染了,“我都不敢让羊过去喝水了,都是赶回家让它们喝自来水”。
“栽一棵树的成本最低300元,活一棵树需要3年时间,8年才能长到五六米高。”仓房沟5队片区负责荒山绿化工作的杨先生说,上千棵长了七八年的树被毁,埋在山上的总管道已被破坏,剩下的树木没法浇水,最后都得干死。
房主承包土地私自建房
记者走访了解到,正在建设中的4幢楼的房主是徐凤成。2010年3月1日,村民徐凤成作为乙方,与甲方仓房沟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写明,乙方徐凤成承包仓房沟5队3000亩林地旁的8亩土地,承包30年。另外合同中明确写道:甲方不允许在此处土地内进行破坏环境及污染水源的一切相关建设活动,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厂房建设及相关生产,相关建设手续由乙方办理。
“我在签合同时就说明了要建度假村,村委会同意了。但今年4月,我被罚了5万元,罚完后就没有相关执法人员来过。”徐凤成说,他承包的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村委会曾表示支持他发展农家乐旅游经济,这样能带动村子旅游经济的发展,度假村将在7月底建好。
徐凤成说,除了土地承包合同之外,他并没有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因为村子的土地要被征购,很难申请到新建房屋的手续”。
挖山建房属违法乱建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沙区分局局长贾蓬勃说:“仓房沟现在正在建设的项目没有到沙区规划行政局主管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最多批准两层,两层以上都是违法建筑,应该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制止。”
贾蓬勃说,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就属于违章建筑。仓房沟的土地不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只有畜牧、农林、绿化等活动是合法的,其他一切建筑活动都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也属于违法。
“徐凤成仅有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并未办理相关土地规划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贾蓬勃说。
“已经下发违法建筑停工通知单,管委会已将此事上报沙区执法局,相关部门已在处理中。”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建副主任玉素甫江·艾合买提说。
玉素甫江·艾合买提说,他们的承包协议签订于2010年3月,管委会成立于2010年8月,协议在先,管委会成立在后。此外,该村土地如何承包,都归仓房沟村村委会负责,他们只有监督权,没有处罚权。
记者前后3天来到仓房沟村村委会,得到的答复是,相关负责人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接受采访。记者找到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多次打电话采访,都无人接听。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博说,村委会承包给徐凤成的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徐凤成承包土地用于修建度假村,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破坏绿化林,这些均属违法行为。“村委会将土地承包出去之后,如果他们允许村民私自建房改变土地性质,那他们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