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日报讯 近日,新乡市金谷东方广场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业主多次向物业管理者交涉,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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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小区管理不善,小区时常丢东西、卫生状况差、车辆管理混乱及小区到处设置障碍,业主出入既不方便也不安全;小区外的停车场问题,开发企业为了卖车位,到处埋设地桩,围堵业主车辆,致使来往车辆占用正常通道和消防通道,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到位。
??据业主说,由于以上原因致使业主不满,拒交物业费,物业不给二次售电,一些业主高温下无法用电。
??8月4日下午,笔者来到新飞大道与金穗大道交会处的东方广场外看到,整个外广场,几乎都被固定在地面一尺来高的一排排钢柱圈围(如图①),外来车辆根本无法驶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出口虽然在小区入口处,但栏杆却设置在远离出口的人行道上。进入小区内部,笔者看到一些装修垃圾随处堆放,门禁系统的指示灯虽然亮着,但门却敞开着,外人可以随便进出(如图②)。
??笔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了解情况时,1名工作人员以领导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次日,自称是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的人来电向本报解释说,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不善问题,主要是因为小区尚未完全开发,且目前多数业主还在装修,进出人员比较杂乱,所以管理起来比较难。关于埋设地桩圈停车场和未办房产证的问题,这不是物业所为,应该由开发商作出解释。另外,就是对不交物业费拒售电的问题,物业并非不卖电给业主,而是少卖电给业主,毕竟小区属于二次售电,物业要先交钱到电力部门,然后再分售给业主,为了确保已交物业费的业主用电,只能少售电给未交钱的业主。
??笔者就停车位和未办房产证问题致电该小区售楼部时,工作人员只说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未到,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至于停车位,负责人说埋设地桩并不是为了圈停车场卖车位,而是要在该处设置健身器材。就金谷东方广场的相关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付豪杰文/图)
(编辑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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