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禁止鸣喇叭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当天交警对183名鸣喇叭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这一举措不但能有效控制和降低市区交通噪声污染,确保交通噪声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也能够为拥有近80万辆机动车的首府创造更好的道路安全环境。
??围合区域周边设61块标志牌
??6月24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出《关于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域(路段)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通告》,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外环路围合区域内(含外环路高架桥下道路)及设置有禁止鸣喇叭标志的路段禁止鸣喇叭。
??“这个围合区域东西范围分别是东、西外环,南边到广汇桥,北边到苏州路立交桥,包括桥下的道路。”昨日,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王毅鹏介绍,外环以外也有部分路段不允许鸣喇叭,比如学校周边、居民区密集的路段等等。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在58个路口、路段、上下匝道上设置了61块禁止鸣喇叭的标志。
??7月1日上午11时30分许,西外环徽商饭店路口由于南向东的右转车道上一辆车车速缓慢,一辆跟在后面的私家车一个劲儿地打喇叭催促,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禁止鸣喇叭的规定告知这名驾驶员。这名驾驶员也一个劲儿点头:“我已经听说了以后不让随便打喇叭,刚才一时着急,忘了,以后一定注意。”
??记者了解到,当天中心城区交警对183名鸣喇叭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超车可采用闪灯等方式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1日至7月14日为宣传教育期,7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法对禁止鸣喇叭区域的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50元。
??“个别驾驶员错误认为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不能长时间按喇叭,但是按一两下是没问题的。”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禁止鸣笛区域绝对不允许打喇叭,如超车过程中驾驶员可以采取闪灯等方式示意,而市区内行驶也对驾驶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不要随意驶入人行道避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影响。
??当天记者也在首府街头展开了随机采访,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都表示期待新规的实施,绝大多数驾驶员表示自己不爱打喇叭,只有个别司机担忧不打喇叭无法提示一些违法的车辆和行人。
??对于个别司机的担忧,交警部门也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培养首府驾驶员文明行车的习惯,违法行为少了、急躁情绪少了,中心城区也就自然不需要“打喇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