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者陈振强
作为梅花村街党工委书记,陈振强不可或缺地一直“在场”,曾被钉子户以屎尿伺候,也曾被签约户指责不作为,这都因为3年与他相伴的一个词:动迁。
杨箕改造,是转型时期城乡矛盾以及各种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
民主就是跟风,签了下去就是你的决定。农村的民主是很原始的民主,你去那里正规投票,不一定行。农村人最后的事情解决都是抓阄解决。大家都接受这种解决办法。
今年7月,杨箕动迁终于完成。7月3 1日晚,越秀区梅花村街党工委书记陈振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讲述杨箕村改造过程中,那段与钉子户艰难谈判的内幕。
他强调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拆迁不一样,杨箕改造是1080个社区股东才有决定权。最后他总结认为,杨箕改造,是转型时期城乡矛盾以及各种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
2010年4月,经过三旧办、街道与村委多次修改,杨箕改造方案正式公布。前两个月高达9 8 %的签约率,令干部们喜出望外,没想到等着他们的,是长达三年的谈判与博弈。
“刚开始村民骂我们,我们只能隔空喊话。”将近第一年过去了,98%的进度依然没有起色,2 0 11年,杨箕联社将18户钉子户告上了法庭。
陈振强认为,政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村委的钱也是村民的钱,钉子户的要求不可能无限的满足,只能在依法依规的范围内保持协商。
杨箕联社只是1080人的民主
自打杨箕“钉子户”李健明接受央视《看见》专访后,杨箕最后1%的话题,引发全国关注。李健明依照《物权法》认为,祖屋是他的私人财产,在拆迁补偿中享有议价权。不过陈振强并不同意,他认为李健明房屋下的土地,是国家的。
南都记者(以下简称记者):钉子户说自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权,那是否意味着杨箕城中村改造就不合法呢?
陈振强:怎么不合法呢?它既合法,又符合政策规定。这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文)进行的。这里采取了“政府主导,以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思路。
三旧改造,就是由村民选择改造城中村的方式,第一种选择是村民集资,村民不肯做。第二种办法就是村集体投资,进行自主开发。第三种办法就是引入社会资金,这正是杨箕村最后的选择,因为这样为杨箕村节约了大量的改造资金。
记者:央视《看见》栏目以99%对1%为题,其中提到有钉子户说,这个杨箕村改造方案,并没有获得所有人同意,对此你怎么看?
陈振强:杨箕村居住的人,可以分为三类,社区股东、社会股东和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对杨箕村集体拥有投票权的,只有1080名拥有农村户口的社区股东,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村民。其余3000多名社会股东,是(上世纪)90年代一些早期转变成为城市户口的,要求村集体解决生活困难,而重新分得每人一股的城市居民,剩下的就是两者都不是,而是纯粹的居住在杨箕村里的城市居民。
杨箕村改造的民意测评,其实从2009年7月份开始做,当时收集回来的民意测评表,结果是大部分人都支持城中村改造。接着我们先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分四轮征询和修改补偿安置方案。由于这个民主过程比较充分,所以在次年4月份一动员,才取得2个月完成突破性进展。
记者:有钉子户认为,这是由于采取了“先签约先选房”的做法,令原本还摇摆不定的村民,纷纷倒向了支持的一方?
陈振强:这很正常,观望之后签约。这也是农民处理内部事情的一种手法。
记者:柴静的节目里面,有村民说,大家看着有利就马上跟风签约了。
陈振强:民主就是跟风,签了下去就是你的决定。农村的民主是很原始的民主,你去那里正规投票,不一定行。农村人最后的事情解决都是抓阄解决。大家都接受这种解决办法。
最难面对已签约的村民
记者:动迁三年,你如何跟“钉子户”做工作?
陈振强:从一开始,越秀区就组织了18个工作组进村,每组6到7人,分别由三旧办、街道、村委组成。一户一组与村民做工作。我们进去以后,“钉子户”首先是骂,有的甚至向我们泼屎泼尿,不过最后还是会坐下来谈。今年春节,“钉子户”周围被挖沟渠,断水断电,是我们派人去保障他们的生活,最后,“钉子户”(李健明、李启中联名)给我们送来了锦旗。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份心意。
记者:最困难的是哪个环节?
陈振强:归纳起来钉子户的诉求,一是违法面积合法化;二是原来商业的希望用商业补偿。另外还有一些附加条件,例如为其购买社保医保,入股份等。
记者:这就是让你最头疼的事?
陈振强:其实最难面对的,还是广大已签约的村民。自从去年5月份李洁娥事件发生后,村民看不到法院对钉子户强制执行,于是自发组织起来到各级政府上访,还在钉子户周边挖了沟渠。这件事上大部分村民都是耗不起的。
“李洁娥的自杀与拆迁无关”
记者:李洁娥跳楼身亡,外界认为是因房屋被强拆而引起的。
陈振强:法院这样处理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姚慕嫦反复在微博上说要跟房子共存亡。法院强制执行(指开拆前,带走姚慕嫦、李洁娥),是对付“老赖”的处理方式,是按照法律的成功案例,是有法理依据的。强制是一种法律精神。建设法治社会,一定要强制。
记者:李洁娥的死与拆迁有关吗?自杀事件发生在杨箕工地。
陈振强:李洁娥的房子有合建纠纷,她拿到了全部的回迁房,那合建出资的人怎么办?人家就去法院告她,法院就判李洁娥要对出资人作出补偿,一审是判补偿80万。她的纠结就是怎么凑钱给人家。当然,还有她和她家人的隐私我不方便透露。她的家人已经承认,她的自杀与拆迁无关。
当时(指李洁娥自杀)已经是法院整个执行过程结束后1个月后的事。这只不过是地点(在杨箕村)特别而已。这是影响不到我的,是外界比较紧张而已。我对仕途又不是很关心,做好一天就算一天。
记者:你觉得杨箕改造是比较成功还是失败?
陈振强:杨箕村改造不是失败的案例,只是好丰富。杨箕村改造是中国农村改造的典范。要我来评价是不合适的。它留下了很多案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村土地流转,目前杨箕村回迁区的性质仍然属于集体土地,下一步回迁后的村民可以集体表决,是否同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如果成功的话,这部分土地就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如果转成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只有70年,不如宅基地是可以永久使用,所以他们目前还在思考中,主动权完全是在他们手中。
总之,杨箕改造,是转型时期城乡矛盾以及各种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