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楼盘销售转旺,“炒房号”之风再起。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遏制炒房号,该委将更严格审核购房者资格:之前只要求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阶段出示的《新购住房证明》,将提前至缴纳诚意金阶段;同时,一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有资格获得两个摇号资格。
近期,南京楼市多家楼盘出现“日光”或一开盘就热销九成以上。房源紧俏也使“炒房号”之风再起。记者了解到,一些购房者为增加摇中几率,购买多个认购号;也有部分销售人员为提高业绩,鼓励购房者多拿号,并暗示客户,可将摇中的号高价倒卖给其他购房者,并许诺可进行更名。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炒卖房号情况,昨天,南京市住建委商品房管理科科长胡高生透露,该委已采取严厉措施,杜绝此类扰乱市场行为。之前,市房管部门一直要求购房者认购房源时,必须使用实名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接受其认购,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者姓名。2012年2月底,南京又出台了限购政策,要求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之前《新购住房证明》只要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出示即可,但为了防止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人蓄意拿号认购,我们要求开发商将审核提前至缴纳诚意金阶段。目前,通知已经发给各开发商,后面我们还将抽查暗访。”他说。
一些开发商代表昨天也向记者透露,他们确实收到了通知,“之前房子难卖时,根本不需要摇号,也不存在这个环节。目前市场太火热,估计也是在特定时期采取的措施。”刚在仙林拿地的某上市房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摇号之后再采取更名方式转让房号,胡高生透露,一个家庭最多只能用夫妻两个人的身份证获取两个摇号资格,“更名只允许夫妻双方之间进行,直系亲属之间都不可以。有些购房者以为用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身份证号去拿多个认购号,摇中之后再变更成自己的名字,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针对当前楼盘销售过程中出现销售人员误导购房人的行为,胡高生说,接下来将对楼盘销售队伍进行整顿,年底前将要求所有楼盘销售人员持证上岗。
据悉,近期南京楼市“一房难求”的非理性现象也引起了省住建厅的重视。上周,省住建厅已专项调研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员对市场的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过快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