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播电视大会精神解读
近年来,石家庄的美誉度与日俱增。但生态环境不好,特别是大气质量全国排名倒数,也令我们这座城市蒙羞!这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更影响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
“坚 持从我市实际出发,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尽快甩掉重污染城市的黑帽子,特别是要坚决落实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重点措施,力争年内 省会大气质量在全国排位中退出倒五,努力建设美丽石家庄,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昨天举行的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广播电视大会上,省委常 委、市委书记孙瑞彬的话掷地有声。
压煤
目前,煤炭占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的85%,燃煤污染占大气污染总量的 53.4%。因此,治理大气污染,必须把消除燃煤污染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我市计划用4年时间削减燃煤1500万吨,今年要坚决实现削减400万吨的目标。 我市将停止审批新上涉煤项目,压缩钢铁、焦化、陶瓷、化肥等高煤耗行业产能,对市区剩余的少量分散燃煤锅炉,必须全部予以拆除。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 用,启动实施工业余热供暖项目。二环路以内和正定新区将被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所有高污染燃料设施一律停用或改用清洁能源。
降尘
2013 年,PM10是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到了226天。在各种污染物中,PM10的污染分担率达41.2%,为各类污染物之首。导致PM10的主要原因是扬尘。 为了抑制扬尘,我市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对市区建设项目一律严格管控、有序开工,所有工地必须实行绿色施工,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渣土车进行全密闭改 造,实现无尘化运输;对市区道路进一步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努力减少二次扬尘;对二环、三环之间277条裸露黄土路段要全部予以硬化。对三环以内的搅拌站全 部外迁,市区西北、东南两个上风口方向不允许建设搅拌站。所有露天矿山、采砂场全部实行绿色生产,未达标的一律关停并顶格处罚。
治理尾气
一 辆机动车就是一个移动的污染源。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68.4万辆,平均每公里路面有654辆机动车在行驶,每天有52万辆机动车在出行。我市要加 快淘汰黄标车,今年要把剩余的5.3万辆全部淘汰,同时禁售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机动车燃油的同时,加强交通疏导,减少交通堵塞造成的 污染。要控制机动车入市,启动二环内长途客运站、大型仓储物流、批发市场的外迁工作。要加快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提高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出行的比例。
减排
环境污染说到底是工业化带来的“副产品”。目前,我市资源依赖型产业比重大,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不 少企业靠大量烧煤、耗水维持运转,形成了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结构。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因此,在存 量上,我市要抓好“四个一批”。即:要关停一批落后产能,坚决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要压减一批过剩产能,今年要分别削减水泥、钢铁产能910 万吨、112万吨。按照省委要求,水泥、钢铁新增一吨产能,要党政同责、就地免职。要改造一批环保设施,重点抓好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环保设施升级 改造,必须做到达标排放。要搬迁一批污染企业,年内启动三环内37家污染排放企业搬迁,完成5家企业搬迁改造。同时,要运用好节能减排这个倒逼机制和“对 标”这个抓手,促进企业实施技改,推动“三高”行业大幅减排。在增量上,要提高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对高污染项目说什么也不能要,坚决将“三高一低”项目挡 在门外。
增绿
一棵树就是一台除尘器,一片林就是一座制氧站。今年,我市将继续大力实施环省会生态绿化、环省会经济林 建设、太行山绿化、滹沱河等主要河流绿化工程,着力构筑省会的绿色生态屏障。要继续抓好主城区植树绿化,凡是能种树绿化的地方全部种树绿化,努力增加城市 绿量,真正实现城在林中、人在绿中。要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绿化,大力推进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等工程,每个组团县(市)建设2-3个万亩以上的经济 林示范区。特别是西部山区县要走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植树绿化力度,着力打造省会的后花园。今年,全市要新增造林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 上。
严格执法监管
目前,我市环境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执法不够严厉,环境违法成本较低。对此, 今年要把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硬任务来抓。我市将启动“智慧环保”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智能化环境执法监控平台,加强企业自行监测体系建 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每个污染源都有人管、有人查。在机构编制上要向环保 部门倾斜,在财政投入上要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切实配强环保队伍、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技术手段、提高装备水平,打造一支兵强马壮、手段先进、保障有力的 环保工作队伍,使全市的环保能力有一个大的提升。要充分发挥公安环保执法大队作用,提升执法能力,确保反应灵敏、处置及时。要对环保违法实行“零容忍”, 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有设备不运行、或者故意降低指标运行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决不手 软。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另外,要对省会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体现对违法者严惩的理念,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法律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