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楼市调控之大变局
——— 透视顶层设计下的住房政策新路
看似没变,其实已大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房价”、“房地产调控”等热点话题虽未置一词,但有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重大基础性改革举措,被专家视为顶层设计下的住房政策新路。
检索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的历届三中全会决定,比对自2003年开始为抑制房地产过热而采取的各种调控措施,会发现,房地产调控政策正在经历十年来未有之大调整。
房地产税
并非压房价利于减泡沫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表述,顿成热议焦点。市场人士、学者专家纷纷解读,认为这意味着房产税试点即将在更大范围展开,有的甚至对房产税开征的时点、税率、减免额度作出预测。“房产税改革是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制度建设内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其目的并非单纯为打压房价,实质上是经济调节杠杆。或许,房产税难以改变未来伴随城市化进程的房价上涨趋势,但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减少泡沫的效应。
调控新路
从“调短期”到“利长远”
业内认为,对于年内部分城市高达30%的房价飙涨,政府不再从压低“需求”着手,而是调整思路增加“供给”,一系列重要讲话透露出中央的应对之策:政府和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并举,由堵转疏,增加供应。
首先,在供应端,从供地这一源头着手,增加楼市供给。其次,在需求端,“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第三,在手段上,调控回归市场化方向,同时实行两分法:商品房强化市场化运行,保障房需要政府调控。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等专家认为,未来的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一个大方向应是逐步淡化行政手段、回归市场化。
顶层设计
改考核体系去GDP崇拜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是深化房地产改革的必然要求。专家认为,与他国不同,中国房地产还涉及诸如户籍、土地财政、征地等复杂因素。这些问题的核心之一在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高地价、高利润下,高房价在所难免。
如何拆解这一利益链?根本一点,革新考核体系,“去GDP崇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