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发改委召开包头市居民生活用水(含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听证会。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含污水处理)终端价格由现行2.35元/吨拟调整为3.1元/吨,每吨增加0.75元,调增幅度31.9%。并拟将现行的二级阶梯计价方式调整为三级阶梯计价。
??现状
??水价8年未调整
??据了解,我市目前执行的是2007年制定的水价标准,8年来一直没有调整过。其间,呼和浩特市于2009年、鄂尔多斯市于2012年都对水价进行过调整。
??另外,据测算,我市供水企业2012-2014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为3.05元/吨,污水处理成本1.37元/吨,供水、污水处理价格倒挂严重。截至2014年年底,我市供水企业已累计亏损1.8亿元,污水处理企业亏损3342万元。
??调整
??终端水价每吨拟增31.9% 由二级阶梯调整为三级阶梯计价
??居民生活用水(含污水处理)终端价格由现行2.35元/吨拟调整为3.1元/吨,每吨增加0.75元,调增幅度31.9%。
??本次调整拟将现行的二级阶梯调整为三级阶梯,对我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每户按3口人计,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实施阶梯水价。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0吨。合用表(总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低收入群体仍执行2007年价格
??对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收入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用户,居民生活用水和污水处理费执行2007年调定的价格,即生活用水1.95元/吨,污水处理费0.4元/吨,终端水价2.35元/吨。
??算账
??每户平均每月多支出4.2元
??据测算,今后几年,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将有所增加,基本用水量设在96吨。而目前80%以上居民生活用户年最大用水量仅为67吨。第二阶梯计量则可以覆盖95%的用户。
??按每户每年用水67吨计算,调价后,一户居民每年水费增加支出50.25元,每月增加4.2元,增幅不大。
??从收入情况看,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007年的两倍,本次水价调整增幅31.9%,水费支出占比较2007年有所降低。
??专业人士表示,三级阶梯水价计价方式并不是简单的数字调整,它更好地区分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通过经济手段调节用户、特别是用水量较多的用户调整用水行为,促进节约用水。(记者 袁晓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