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实习生 高彪)《威海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昨日,笔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已对6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预售资金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证明79个,监管楼盘350个,实际监管重点资金6.17亿元,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1.04亿元,有效保证了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工作人员在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实习生 李樱 摄
为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严防“烂尾楼”的产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威海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出台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网上监管系统,使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开发企业三方联网,实现申报、审查、申请使用资金等环节的即时处理,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填报内容的真实可信。此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利用预售许可初审权下放至各区的契机,梳理了业务流程,建立了现场勘察日志制度,明确了每个环节的操作标准。二是加强宣传学习,通过报纸、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宣传《办法》内容,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最新进展。除此之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制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商品房预售资金网上监管系统操作手册》等业务指南,组织监管银行和开发企业共同探讨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利用QQ群、电子邮箱等网络通讯手段发布最新信息,在线接受开发企业咨询,答疑解惑。
现场办公 村民欢迎
“我家房产证丢了,怎么办?”“我父亲把房子给我了,房产证怎么办?”8月31日一大早,工业新区汪疃镇于家英村村委会大院十分热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来到该村村委大院,现场提供房屋登记政策现场咨询服务。6名工作人员一走进村委会办公室,就开始为村民们服务,询问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宜。
当日上午8时,村民于开建早早来到村委大院等候。于开建要把父亲给自己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觉得程序很麻烦,想找个“明白人”问问。工作人员建议于开建先办理继承,再办理房屋过户和房产证。
村民王文常也是带着疑问来的,他去年买了本村吴学滋的房子,却不知去哪儿办房产证。对于王文常的问题,市交易处工作人员解答说:“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第一步,先到镇上的土地所办理土地过户,办完后,再到公安部门在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所设窗口,出具门牌号,然后带上我们已经分发的文本,到村和镇上盖一个符合规划证明的公章,办完后,拿着门牌号、符合规划的证明、土地证到威胜大厦6楼办理测绘报告、缴纳契税,最后到威胜大厦7楼或到苘山登记中心就近办理房产证。”咨询现场,村民们一边询问,一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表格,咨询活动紧张有序。
据市交易处工作人员介绍,从当天的咨询情况来看,办理房产过户的村民数量较多,于家英村共450多户村民,近200户需办理房产证,可是,村民对办证的程序不清楚,多次往返市区和村镇多有不便。为了让村民省麻烦、少跑腿,市交易处数次到于家英村现场办公,现场解答问题,受到村民们欢迎。 实习生 李樱
“拆除违法建筑”和“征收拆除”有何不同
《关于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解读之五
房屋征收过程中,市民可能会对“拆除违法建筑”和“征收拆除”两个概念有所混淆,二者到底有何区别,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问题做出解答。
首先,两者概念不同,处置结果也不同。拆除违法建筑拆的是违法建设,目的是恢复原状;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征收拆除的房屋是合法的,是属于业主的财产,业主通过财产权的让渡,得到补偿。征收拆除是有补偿的,而拆除违法建筑是不补偿的,综合来看在整个拆除过程中房屋是否合法是问题的核心。
第二,两者拆除程序不同。征收拆除中有征收程序,房屋先被征收,再被拆除。而在违法建设的拆除过程中,建设本身就是法律禁止的,所以要责令改正、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执行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予以拆除。
第三,两者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法调整范畴,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应承担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范畴;征收拆除主要调整的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两者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拆除违法建筑适用的是《城乡规划法》等;征收拆除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