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房地产调控督察与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其中提及,由于佛山去年商品住房价格基数较低,今年上半年量价齐升,调控压力仍存在。下一阶段将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确保房价基本稳定,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两月抽查四区限购情况
该局通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1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执〔2013〕35号)要求,“房地产市场调控督察与房地产市场检查”是今年的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于2013年6月-7月对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四区房地产调控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开展了督察检查工作。
据介绍,本次督察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四大部分:一是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执行限购措施情况,包括:告知购房人住房限购措施;按照限购措施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料;二是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交易的规范情况;三是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栏和公示台、公众查询电脑的设置情况,公示资料是否完备、正确、有序、便于浏览;四是网签认购与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情况。
根据本次抽查情况反映,各区能严格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成效明显。各区商品住房交易量有所上升,价格虽略有上扬,但总体情况较为稳定,(预)销售商品房管理较为规范。其中,禅城、三水两个区的商品房销售规范工作做得较好。在抽查的项目中,南海依云天汇和依岸康堤、高明丽日名都、三水御江南国际社区和雅居乐雍景园、禅城万科广场的销售现场公示和销售合同规范等工作相对较好。
企业表现好可诚信加分
检查组也发现,部分项目的在商品房销售规范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需立刻进行整改、完善,包括公示资料内容不完备,资料摆放、张贴欠规范;公示资料更新不及时;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不规范,价格部门的监督电话,应统一公示“12358”全国价格举报监督电话;在获得预售许可前收取诚意金和订金或订金是明令禁止的,从抽查的认购书中反映,未发现有收取诚意金、订金情况,大部分企业收取了定金;部分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补充协议突破了主合同内容,甚至对主合同内容进行了否定,显失公平的条款使购房人处于不利位置;个别企业没有按照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关于加强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商品停车位(库)销售管理的通知》(佛建管〔2012〕号)规定,做好商品停车位销售的公示、告知和签订销售意向书等工作等。
为此,佛山市住建局要求,各区局可对在本次督察检查工作中表现良好的企业进行诚信加分。同时,对在督察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扣分处理。记分行为记录在企业诚信档案中并进行公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严格按照佛山市住房限购措施要求履行告知义务和审核购房人资料,严格遵守房源公开、一房一标价、网签认购及合同等规定;切实做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工作等。
■新快报记者 胡珊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