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路拆迁就近安置区选房3问

来源:大连晚报
2013-08-06
提要:  问:选房流程是怎样的?  答:被拆迁人需要在《选房通知单》规定的选房日期和时间到达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每户只能有两人进入选房区,原则上在3分钟内自选楼层房号。选房后,被拆迁人签署《选房确认单》,与拆迁人大连市西岗区旧城区改造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

 问:选房流程是怎样的?

  答:被拆迁人需要在《选房通知单》规定的选房日期和时间到达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每户只能有两人进入选房区,原则上在3分钟内自选楼层房号。选房后,被拆迁人签署《选房确认单》,与拆迁人大连市西岗区旧城区改造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投资代建协议书》、核算投资代建费用,西岗区公证处将全程对选房过程予以公证。

  问:看房和选房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被拆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产权就近调换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拆迁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但该受托人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如有其他特别情况,被拆迁人应提前向拆迁人大连市西岗区旧城区改造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办理选房手续所需的必要材料。

  问: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选房,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相关规定,被拆迁人已故的,应由继承人持遗嘱继承公证书、法院继承权裁决文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继承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场办理选房手续(有多个继承人的应共同到场,否则到场者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继承人之间委托书)。

  被拆迁人离异的,须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财产处分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选房手续。

  被拆迁人本人因种种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选房手续的,可以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但该受托人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件。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被拆迁人应提前向拆迁人大连市西岗区旧城区改造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411-66858100;6685812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本人不能到场,请务必于2013年8月9日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且均需要提供原件(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必要保留的原件须提交给拆迁人)及复印件2份。

  本报记者张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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