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鸿康实业有限公司起诉香港商人赖锦玉借款一案在惠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这宗看似普通的借贷纠纷,又牵扯出惠东县原副县长许再新。2008年,赖锦玉曾实名举报许再新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本报曾报道许再新、赖锦玉之间的纷争。
??许再新,今年62岁,惠东县人,历任惠东县财政局副局长、惠东县政府副县长,中国银行广东分行驻香港国企总经理(正处级),2011年5月离任。许再新是惠东房地产大鳄,在惠东拥有多块土地,更在当地海岸巽寮湾拥有5000多亩土地,价值百亿元。
??到底有无借款
??昨日上午,在惠城区法院,深圳鸿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鸿康)起诉赖锦玉偿还430万元借款案公开开庭。
??早在2006年11月,鸿康公司就起诉赖锦玉还款。由于种种原因,惠州中级法院指定惠城区法院审理该案。
??鸿康公司出示六张借条,有该公司当时负责人签名、借款人赖锦玉签名。鸿康公司称,从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12月2日,赖锦玉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公司借款,共借款六次,少则20万元,多则250万元。鸿康以现金支付。后来公司多次向赖锦玉催要借款被拒,所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还款。
??而赖锦玉否认有借款,他表示六张借条是伪造、变造而来,签名不真实,并申请对借条进行司法鉴定,同时申请法院对鸿康公司财务进行司法审计,还申请法院调取鸿康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并进行证据保全。赖锦玉表示,从逻辑上讲,他不可能借款,鸿康公司也不可能借款给他。因为赖锦玉在鸿康公司占有35%的股份,但一直被排挤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得不到任何分红。
??法庭上,鸿康公司坚持认为借条没问题,不同意对借条进行鉴定。法庭表示将进行司法鉴定。
??鸿康公司怎么来的
??庭审资料显示,鸿康公司在工商登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共有三位股东:郑少民(代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持股)55%,赖锦玉35%、许再生10%。
??郑少民代中行广东省分行持股的来历是:中行广东省分行在香港设立顺民公司,许再新任董事长、总经理。郑少民任副总经理,是许再新的手下。顺民公司又对深圳鸿康公司进行投资,占股55%。由此,郑少民代中行广东分行持股,任鸿康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鸿康公司另一名股东许再生则是许再新的弟弟。这样,许再新透过顺民公司及弟弟许再生,进而间接实际控制鸿康公司。但从工商登记看,鸿康公司名义上为民营企业,实际是国有控股。
??鸿康公司因为没有年检,被深圳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此后一直没有依法清算、注销,延续至今。
??分红未果开始维权
??“说我借款六次,到现在,我去公司都没有六次!”赖锦玉说。
??鸿康公司在深圳开发房地产,唯一的项目是加州花园。从1996年开发直到2006年结束,开发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基本销售一空。
??法庭上,赖锦玉说,鸿康公司成立以来,他一直被排挤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公司财务账目情况一概不知,只参加过公司两次会议。甚至公司搬迁新办公地址,他都不知道。庭审资料侧面证实了赖锦玉所言。20 0 4年,鸿康公司更换法人代表,要召开股东会议,赖锦玉作为股东没有被通知参加,但股东会决议上竟有他的签名,后在工商局进行了法人代表的变更。2006年初,赖锦玉发现法人代表被更换,被假冒签名。“害怕不但拿不到分红款,还要负债。”
??赖锦玉开始维权,先在深圳市工商局举报,工商局查实赖锦玉的签名系被假冒,对鸿康公司做出了【2007】92号行政处罚书,并撤销了法人变更登记。赖锦玉说,此时加州花园项目已经结束,估计公司盈利1.8亿元左右。“我占35%的股份,按理应该得到分红6000多万元!”赖锦玉要求分红。法庭上,赖锦玉称,从2006年开始,其通过谈判协商、诉讼形式要求介入鸿康公司(经营)并取得分红,但都未取得有效进展。
??“迫于无奈,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鸿康公司存在私分国有资产违法犯罪现象!”同时举报许再新任惠东县副县长期间收受贿赂。赖锦玉说,举报的目的是为了维权。
??法庭上,赖锦玉称,鸿康公司有巨额盈利,控股的国有公司对鸿康公司长期失去控制、脱离监管,造成实际控制人许再新等人掏空了鸿康公司资产。为了掩盖掏空鸿康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许再新等人对赖锦玉的分红要求进行打压,进而采取各种诉讼手段、查封赖锦玉名下资产,企图切断其资金链,逼迫放弃维权。
??对此,鸿康公司出庭人员没有表态。
??链接
??赖锦玉、许再新矛盾时间表
??●2006年初,赖锦玉开始维权,要求介入鸿康公司管理、并要求分红。
??●2006年11月,鸿康公司在惠州起诉赖锦玉偿还借款430万元。该案27日在惠城区法院开庭。
??●2008年,赖锦玉实名举报许再新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2010年,许再新手持4张借条,称1998年至2001年间香港开发商赖锦玉所写,向他借款合计75万元。起诉至法院要求赖锦玉还钱。该案2015年6月10日在惠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目前没有宣判。同时,许再新的哥哥许日新也曾起诉赖锦玉借钱不还,后又撤诉。
??●2013年10月25日,因赖锦玉举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再新、许日新(90年代初,任吉隆镇副镇长管城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11月16日对二人实施刑事拘留。约一个月后,许再新被取保候审。
??●2015年4月下旬,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许日新受贿罪提起公诉,惠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
??●目前,许再新被揭阳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继续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