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答达人:刘伟伦(豆瓣“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小组”创建人,广州技术学院教师,网名“中国俊才”)
近期,广州的金陵台、妙高台遭开发商强拆事件,因调查结果的出台而告一段落,但是其影响力仍在发酵。羊城,究竟还有多少值得我们守护的老建筑?目前,官方正在进行广州历史建筑“家底”的大普查,并计划按批拿出“花名册”,纳入保护范围。然而,此项工作在民间,早已有之。豆瓣网上,你会看到“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小组”、“广州河南地小组”、“广州旧城关注小组”、“发现广州小组”……在一条条早被熟视无睹的街巷里,他们每天都在“暴走”、“搜城”,寻觅城市正在消失的历史,留住记忆残存的温度。有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加入。
这样搜寻老房子:既寻访老房子,也查找它的身世
Q:“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小组”因何创建?
A:2009年,我加入了豆瓣网上的“发现广州”小组,和一群年轻人,定期暴走广州,走街串巷,发现广州还有很多尚有价值、值得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历史建筑。2012年4月,我们成立了“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通过豆瓣网、微博等,将走街串巷拍回来的建筑照片,上传至网络,分享给热爱城市的人。同时走入这些建筑的人家中,与他们倾谈,记录下“口述历史”。
Q:这个小组多久安排一次暴走和搜索广州老房子的活动,是有系统地走访广州吗?
A:小组首次组织的活动是“寻访神秘的南郊别墅”。此后,重点探访了海珠南华西历史建筑群、东山竹丝岗洋楼群、荔湾西关大屋群、粤剧名伶故居群等。小组成员的足迹已经延伸至佛山、开平、东莞、澳门等地。目前的走访频率比较固定,每周至少在周六或周日安排一次寻访。每个月、每个季度都会制定一个目标。每一次活动,会通过Q Q群发布,告知会员。
Q:如果仅仅是走马观花式的寻访就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进入那些老房子里看看,因为很多也是私宅啊,是否因此吃过“闭门羹”?
A:有一次探访南华西的老房子。在我们圈中,流传着一个“逢叶家必败”故事:“叶家”指的是广州清末十三行四大行商之一广义行叶家在南华西的私宅。有寻访者,每次欲进入这老宅看看,都会被住在宅子里的老太太拒绝。我们却在一次活动中成功进入。事前带齐自己的多种证件,消除老太太的顾虑,同时真诚沟通,最终进入了叶家。成功的关键在于,和当地居民的良好沟通。
Q:如何加入“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小组”?有没有门槛或要求?
A:想加入小组,可以先加入小组Q Q群。能否通过认证,取决于对方在文物保护、搜城等方面的想法。如果以为加入了就是旅游,那很难通过认证。我们是想做些事情,不只是拍照、逛街,需要刻苦地做功课,探访过后,还要仔细整理资料。目前,我们希望吸纳更多各行各业的人才,比如绘画、建筑、视频、宣传等方面的。
很多老房子值得关注
“我们知道的待保护的老房子就有五六十处”
Q:在长期的走访中,你认为有哪些历史老房子值得纳入保护?
A:数量很庞大,我们这几年寻访到的,觉得有保护价值但还没有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就有五六十处。
Q:能举几个例子吗?
A:比如位于荔湾区上下九光复路一带的“拾翠大屋”。这不是一栋简单的青砖西关老屋。当你走进趟栊门槛,却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内里竟然“藏”着前后两座西式大宅。阳光穿透顶层的黄色荫棚直射天井,满屋子一片金光。
再如位于越秀区高第街的“黄金海故居”,这是协会的会员在扫街(注:即走街串巷寻访老房子)时发现的。当时在老宅外面看到玻璃是彩色拼接的,便好奇这栋屋子的主人或许并非小户人家。入屋探访才知,此老宅是广州著名的三多轩第三代传人黄金海的故居。
还有达·保罗医院。这是隐藏在人民中路广州市儿童医院里的神秘建筑,绿瓦红砖、气势宏大,四角对称的屋檐每角上还雕有一条龙。经过资料搜集,这栋建筑原来是上世纪20年代美国人建造的达·保罗医院,达·保罗曾任广东公立医专校长兼教授,后来在广州挂牌行医,当时向他求诊的人,以达官贵人地主富商居多,享有“华陀再世”美誉。
Q:多次寻找和走访后,有没有成功推动那些老建筑的保护?
A:在推动保护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要数“南郊别墅”。通过协会小组的多次寻访、整理资料,加上媒体报道后,该建筑从“身份缺失”到现在已被纳入海珠区文物保护范围。
在史料整理方面,我们成立了越秀、东山、西关、大南华西、大塘、顺德等6个口述历史研讨中心,团队成员已经著书两本,一本是《广州古迹高解像》(作者:中国俊才),另外一本是《顺德温氏传奇》(作者:顺德神父)。
团队还创作了《广州西关粤剧名伶故居手绘地图》,当中不少粤剧名伶故居都是首次发现公开。如果能给广州市规划局提供一张全市的历史建筑分布图那就好了,但这项庞大工程,起码要做20年。
必知:业主如无钱保护老宅可向政府申请补助
历史建筑不同于文物保护单位,并非《文物法》的保护对象,目前全国性的《历史建筑保护法》仍然缺乏。在广州,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是1999年正式实施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至今已经14年。当中,对“历史建筑”并无清晰定义。
去年年初,广州市规划局宣布,要对全市历史建筑的“家底”进行大摸查,以便把一些无法享受文物“待遇”又有价值的建筑保留下来,避免出现因商业开发将其拆迁的遗憾。然而至今,“广州历史建筑名录”仍未出炉。
今年年初,《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承诺,将尽快公布实施这一《办法》。
Q:怎样的建筑,能称之为历史建筑?
A:根据《办法》,“历史建筑”的定义有以下关键词:“建成50年以上”,“反映地方城乡发展历史”、“重要名人故居”、“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Q:目前,部分历史建筑里还住着人,业主对保护建筑本身表现不积极,主要是考虑到保护和修缮费用的承担问题。如果要保护,资金问题如何解决?
A:《办法》中规定,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历史建筑,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保护、修缮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指导。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
Q:破坏、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力度究竟怎样?
A:按照《办法》中描述,擅自拆除或者迁移历史建筑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对涉事单位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然而不少专家认为,当开发商面对强大利益的诱惑时,如此罚款不足以对他们造成震慑。有专家指出,可以向香港学习。在香港,破坏文物除了要进行罚款,还属于刑事罪行,可能入狱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