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的焦点在于广州市拟追缴已售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的很大争议。据了解,日前,广东省地产商会已就此上书广州市有关部门,指出该措施将导致地下空...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的焦点在于广州市拟追缴已售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的很大争议。据了解,日前,广东省地产商会已就此上书广州市有关部门,指出该措施将导致地下空间被重复收费,并且易导致众多小业主的反对,要求相关部门对地下空间征收土地出让金举办听证会进行充分论证。
质疑集中三大问题
最多业主提出的质疑包括三大点:既然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为什么当初会允许未交纳出让金的车位出售并予办理产权证?为什么追缴是按现在的楼面地价而不是当时的楼面地价比例追缴?为什么这些问题在当初卖车位时不交代清楚?
看到媒体报道后,业主王小姐赶紧翻出了家里的两份车位产权证,发现2008年在番禺某楼盘买的车位产权证上只标明“此证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但并没有标明是否征收土地出让金。而早在2004在海珠一小区盘买的车位产权证上则明确标明:“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对此,王小姐感到很纳闷:“那是不是说我2008年买的车位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呢?”她特意打电话到小区询问,七转八转问了三个工作人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王小姐表示,就算是要补交,也不应该按今天的土地出让金价格来追缴,否则就是明显的“养肥了羊之后再宰你没商量”的行为。当初番禺的楼面地价还是1000多元/m2,如今最贵的已经1.4万元/m2。若按现在地价来补交,岂不是地价升值了,车位业主就要被“秋后算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