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的注意了,别再被忽悠了,这九个部位不再计入公摊。”近日,记者手机里几个在地产行业内关注度颇高的一些微信公众号都在关注同一件事:最新房产测绘规则“新鲜出炉”,其中提到有9个部位以后不再被计入公摊面积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不是,公摊面积该归谁测量,公摊还有哪些知识需要了解?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新政原是旧政,白激动一场
??记者首先致电西工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营销的崔经理,询问是否有最新的房产测绘规则出台。“没听说啊,如果有这个政策,我们应该提前知道啊,我问问同行看有没有知道的。”面对记者的询问,崔经理刚开始表示没有听说,随后也犯起了嘀咕。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所用的房产测绘规则是于2000年颁布的,没听说要出台新的房产测绘规则,如果出台了新的政策,住建部、国家测绘局等相关部门都会发布相关文件。
??记者询问网上提及的9点新规定,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几点都不是新东西,2000年颁布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就都提到了。
??房屋面积这些事要知道
??据了解,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
??其中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可分为4类: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墙体部分,包括外墙、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的建筑部位。
??而这次“传说中不能再计入房屋面积的部位”原本就不在公摊面积之内,包括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的干、支线;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露台等。
??●提醒一:并不是公摊低的房子就一定好
??盲目追求低公摊或许只能换来狭窄的公共空间,影响住宅整体舒适性。对于自己究竟对多大的公摊满意,购房者不妨亲自去楼盘体验一下走道、大堂等公共设施的面积大小。
??●提醒二:不要相信开发商说的“零公摊”
??通过送入户露台等方式,将送的面积“对冲”公摊面积就是零公摊的来由之一。但国家对哪些面积要计入公摊已经有明文规定,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零公摊”住宅是根本不存在的。■ 见习记者 杜浩翔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