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金鼎地产揭秘异地购房陷进要点

来源:    
2016-03-18
提要:对于开发商来说,消费者往往是一个相对来说不够专业的群体,在买房时没有注意分辨广告的真假,很容易掉进开放商精心布置的“美丽陷阱”。笔者就结合工作实践中接触到的几种涉嫌虚假宣传的主要形式,做出攻略,为

  

  对于开发商来说,消费者往往是一个相对来说不够专业的群体,在买房时没有注意分辨广告的真假,很容易掉进开放商精心布置的“美丽陷阱”。笔者就结合工作实践中接触到的几种涉嫌虚假宣传的主要形式,做出攻略,为消费者,尤其为异地买房者提供参考。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是购房者最关心的核心要素之一,对异地买房者也不例外,商品房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该价位的房子根本不存在,这不过是开发商为博购房者眼球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

  攻略:

  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第九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有楼盘为吸引购房者眼球,推出“首付3万起得精装房”,甚至还有楼盘打起了“零首付,零月供,零利息”的广告。“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不少消费者到异地买房,都是第二套房产的消费者,考虑到经济压力,就更容易接受。

  攻略:

  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在限购城市:已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或是外地买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与开发商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界,其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买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买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异地买房者而言,不同环境下的异域风情,更具有吸引力。

  攻略:

  刻意美化样板房已是开发商销售房屋的一种惯用方式,其实无论开发商如何宣传,只有写进合同的条款才能得到保障。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异地买房的人尤其要注意。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已经是不少异地买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攻略:

  对于买房者来说,对精装修住宅装修项目进行验收的依据主要是购房合同以及合同中关于装修的附加条款。合同应注明住宅装修所有项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以及设备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商,关键项目的工艺做法、标准,重要的装修项目甚至应该在合同附件中备有必要的图纸。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购房者完全可以依照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另外,即使采用的品牌型号皆符合,但仍存有质量问题的,也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这也是异地买房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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