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将实现网上提取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谢蔓
2013-09-19
提要:  新功能9月26日实施,首次办理需登记购房资料  9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和自主印发对账簿功能。新功能上线后,市民只要在首次提取时提供一次申请表和购房资料,下次提取就只要提供身份证便可。甚至还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

  新功能9月26日实施,首次办理需登记购房资料

  9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和自主印发对账簿功能。新功能上线后,市民只要在首次提取时提供一次申请表和购房资料,下次提取就只要提供身份证便可。甚至还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直接提交提取申请,中心审批通过后即进行资金转账,实现公积金提取上网。再不用跑银行排队,十分方便省时。

    柜台提取仅需身份证

  据介绍,提取集中审批功能采取“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审批”的模式,实现收件和审批分离。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且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的,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只要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今后在网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

  比如,陈小姐购买广州市天河区房屋,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之前从没有办理该套房屋的提取。她首次办理提取时,可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银行前台办理扫描录入。下次办理提取时,只要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陈小姐既可仅持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办理,也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直接提交提取申请,中心审批通过后即进行资金转账。

  对于之前已经办理过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市民来说,在新功能上线后,首次提取时也是需要提供申请表和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资料,下次办理提取时,便可以凭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办理,或者直接在网上申请。

  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的后台审批并不会增加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间,同样和目前一样最快一个工作日,最迟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收到公积金的转账。

    新账簿取消银行标志

  同时,公积金中心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重新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下称“新对账簿”)。新对账簿外页取消银行标志,同时启用9位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新账号(职工原公积金账号仍可继续使用)。新对账簿发放功能,打破原本由四家银行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限制,职工可以在中心任一归集业务经办银行网点办理新对账簿的申请、更换、挂失、补办等业务。新功能推出后,对账簿既可由缴存单位统一申领,也可由职工个人直接在银行经办网点申领。新对账簿可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农行、农商行经办网点的自助打印终端机进行自助打印。下一步,将陆续开放其它经办网点的对账簿自助打印终端。

  新对账簿启用后,各银行将不再印发原版本对账簿。已领取了银行印发的原版本对账簿的职工两年内仍可持该对账簿在原发簿银行自助设备中打印本人的缴存明细。

  举例,李先生之前已领取建行印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该对账簿只能在建行网点打印。新对账簿功能上线后,李先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行印发的对账簿前往任一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经办网点申请更换为新对账簿,新对账簿可在任一公积金网点柜台办理查询打印、挂失和补办,也可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农行、农商行经办网点的自助打印终端机进行自助打印。

   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一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二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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