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審後買 買二手房最好不要壹次付完總房款

来源:大连晚报
2014-01-01
提要:  盡管現在二手房買賣基本上都是通過中介進行,減少了很多買賣中產生的問題,但是由於部分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業務水平良秀不齊,甚至有些只考慮自身利益,圖方便,而沒有盡到保護買賣雙方的權益的義務,因此導致買賣中當事人利益受損的案例時有發生。  因此,在買房之前咨詢壹下...

  盡管現在二手房買賣基本上都是通過中介進行,減少了很多買賣中產生的問題,但是由於部分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業務水平良秀不齊,甚至有些只考慮自身利益,圖方便,而沒有盡到保護買賣雙方的權益的義務,因此導致買賣中當事人利益受損的案例時有發生。

  因此,在買房之前咨詢壹下律師是比較靠譜的做法。律師壹般會為妳指出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容易出現的法律漏洞。在此,筆者整理了多名律師指出的幾處最需要註意的地方,供廣大購房者參考。


 

  購房前先審核房屋信息

  在二手房買賣中,購房者需註意進行如下法律審查:首先,房屋產權證要看清。因為,持假造的房產證件訂立合同、收取房款的詐騙案不在少數;也有的人拿的是真房產證,但是房產證卻是已經公告作廢的。所以,在查看對方的房產證件時,要記住房主姓名、坐落位置、房產證號、面積等信息,最好是向對方要壹份復印件,然後到房產局查壹查該房屋的產權是否屬實,查壹查是否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

  其次,如果這個房子是幾人共有,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聲明”。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共有人未獲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其行為無效。大家在購買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時,應當審查壹下,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第三,如果該房屋本來有人租住,還要取得此人放棄優先購房的聲明。


 

 

  不要壹次性付完總房款

  由於二手房是舊房,出賣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是租賃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況,還有可能在過戶的時候缺少這樣那樣的手續。所以,律師建議在付款問題上,最好在訂立合同時約定,訂立合同後先付壹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後付壹部分,並扣留壹部分余款待辦理完畢房產登記手續後再付清。

  房屋有出租勿忘協商租賃問題

  壹些房源在完成買賣交易後,仍處在外租過程中,有購房者就認為:“我買了房子,就有權要求租房子的人馬上搬走。”但其實不然,律師解答說,因為原房主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先,房子出售後此租賃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房屋租賃期限未滿,租客有權繼續租住。因此,在購房時應該先讓賣方跟租客協商好解除租賃合同的事宜,否則交易完成之後,就要妳自己與承租人協商解除合同,否則就只能等待租賃合同結束後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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