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体现五大亮点 体现调控针对性和差异性

来源:新浪房产
作者:王栋
2013-03-02
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王栋)继2月20日楼市“国五条”政策出台之后,一时间关于“国五条”调控细则内容引起各界人士的热议和猜想。仅仅一周过后,3月1日下午,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即&ldquo...

  新浪乐居讯(编辑 王栋) 继2月20日楼市“国五条”政策出台之后,一时间关于“国五条”调控细则内容引起各界人士的热议和猜想。仅仅一周过后,3月1日下午,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即“国五条”政策细则。该细则颁布之后迅速引起房地产业内人士的评论和媒体转载。

  细则内容重点指出,对于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以及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另外要求各地政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明确限购趋势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细则还包括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另外,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对于国务院在3月1日颁布的“国五条”细则内容,体现出五大亮点:

  1、房价控制目标以稳定为原则 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房价控制目标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限购从严 范围明确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楼市国五条调控细则颁布

  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个人售房征收20%所得税 房产税试点扩围

  在税收方面,国务院强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发文同时提到了房产税扩容。要求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

  4、要求房价上涨过快城市 提升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

  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5、中小户型达70%的项目优先供贷

  国务院强调,要加快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著名青年经济学家宋向清通过个人微博发表对“国五条”细则内容的观点,“三大深意明显:一是将城市商品房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现象分开处理,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二是强调对个人出售商品房征收20%个税,体现了对投资性购房者的遏制和通过税收进行楼市调控的政策取向。三是要求央行提高房价上涨较快城市二套房贷比例和利率,体现了楼市调控的针对性和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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