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办个停暖,怎么3年都办不成呢?”9月23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颐和花园的马先生无奈地说,以前也听说过停暖不好办,没想到自己办起来比想象中要更难。 据马先生介绍,他的房子是在2010年买的,由于自己工作性质常年不在家,回来后则居住在父母家,所以房子一直闲置着。
“房子是2010年12月交工的,当时我就想办停暖,但是由于已经到了冬天,所以只能等第二年。”马先生说。
第二年马先生来到小区所属的热力公司,但是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他的房子是新建房屋,还在保修期内,所以在2年内无法进行停暖业务的办理。
“今年,房子好不容易度过试用期,8月初我就找到了热力公司,当时他们工作人员说正在和乌市热力总公司做交接,让我等消息,结果一直等到9月10日乌市热力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申请时间过了,已经不能办理了。我就奇怪了,只是办理停暖,至于3年都办不下来么?到底是我的房子不符合办理规定,还是热力公司不愿意给我办呢?”马先生说。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不仅是马先生,还有不少乌市市民也有过类似在办理停暖时碰壁的难题。
家住乌市银川路的王女士说,自己也曾多次办理停暖未果,“每次不是过了时间就是管道里已经注水了,我总感觉热力公司就不愿意给我们办理”。
当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米东区线网筹建办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马先生的房子是可以办理停暖的,但是前提条件是房屋管道内尚未注水。
“马先生小区所属的热力公司是在今年被我们兼并的,目前正在做手续移交,之前热力公司给马先生的解释我不太清楚,但是根据初步了解马先生的情况,我认为他是符合办理停暖手续的。以前申请停暖是要在供暖期前10天提出申请,今年9月启用了新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所以要提前1个月申请,也就是9月10日之前,而马先生向我们提出申请是在9月10日,已经过了期限。考虑到今年用的是新的管理条例,很多住户还不熟悉,所以只要马先生家的管道内没有注水,我们还是可以给他办理停暖手续的。”该工作人员说。
“以前的老房子是单管循环供热,所以无法将管线截断,而近年新建的房屋是分户供热,所以能够停暖。新建设施在保修期内的供热管道情况不清楚,所以需要试用期,这个期限一般是2年,新房2年后就可以办理停暖,而办理停暖的大前提就是不影响危害左邻右舍,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热力公司办理停暖都要求邻居签字同意的原因,同时办理停暖后仍要缴纳原供热费的50%作为基础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