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16家建筑企业上“黑榜” 并将其清除河北市场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朱润胜
2015-04-13
提要:??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通讯员李永利姚一铭)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近日,河北秦皇岛对16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通报,并作出暂停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或暂扣资质证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应处罚。??2014年12月至2015年春节前,秦皇岛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

??本报讯 (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李永利 姚一铭)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近日,河北秦皇岛对16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通报,并作出暂停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或暂扣资质证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应处罚。

??2014年12月至2015年春节前,秦皇岛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该市住建局针对这些企业作出相应处罚。

??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取消企业投标资格,并建议河北省住建厅取消其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清出河北省建筑市场的企业有:安徽信诚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江油佳欣建设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泰兴市润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潞宸正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远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企业有: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国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秦皇岛市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通报之日起暂扣企业资质证书,并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

??核查期间,以上企业不得在秦皇岛市新承接任何工程建设项目;在收取固定保证金的基础上,自通报之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4%的比例收取的企业有:秦皇岛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生建设集团。

??该市还要求各县区对通报企业在本地承建的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停工整改,在其未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前不得复工。同时,对被通报企业在该市在建的其他工程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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