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姐弟情深卖房相助 如今房价飙升撕破脸

来源:解放牛网
2013-08-18
提要:  姐弟之间的一起房屋交易拖延10年,27万的房子飙升至180万,双方纠缠吵闹,情分全无。最终,虹口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双方心悦诚服,自觉履行。  合同草率:埋下亲情炸弹  2000年,知青宫鸣从外地回沪。因没有房屋居住,就和姐姐宫二商量,希...

  姐弟之间的一起房屋交易拖延10年,27万的房子飙升至180万,双方纠缠吵闹,情分全无。最终,虹口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双方心悦诚服,自觉履行。

  合同草率:埋下亲情炸弹

  2000年,知青宫鸣从外地回沪。因没有房屋居住,就和姐姐宫二商量,希望姐姐能将现在给他借住的欧阳路房子卖给他。姐姐心疼弟弟,没和丈夫商量就同意了。双方口头约定,以27万元价格成交。至于何时支付尾款、何时办理过户,两人都没谈。宫鸣支付首付15万之后,没有再付余款,房屋也未办理过户。宫鸣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至今。

  2006 年左右,上海房价开始上涨。意识到风险的姐姐提议对房屋重新议价,弟弟宫鸣考虑到毕竟是自己没有支付完钱款,和姐姐感情也好,表示同意。从2006年到 2013年,随着上海房价的不断上涨,两人的差距越谈越大,感情越谈越淡薄,拿不到房产证的宫鸣最终选择了将姐姐告上法院。

  寸步不让:姐弟两人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双方都摆出了最强硬的姿态。

  弟弟宫鸣认为,既然双方已经口头约定好了房屋价格,就应该按约履行。自己多次主动要求付清尾款,是姐姐始终推脱不要。在自己不断退让,同意重新协商价格的同时,姐姐以房产过户为要挟,不断提高价格。现在要求姐姐配合办理过户,自己仍然愿意支付剩余12万元尾款和利息。

  面对弟弟的起诉,姐姐宫二毫不示弱,向法院提起了反诉。她认为:当初是为了解决弟弟居住困难而同意卖房子的,没想到弟弟恩将仇报,不仅始终不愿意支付剩余的 12万元,反而认为是自己违约,要自己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房子的价格与2000年相比升值巨大,如再按原合同履行,有失公平。如果弟弟能参考当前市场价支付一个合理的房价,自己还是愿意继续履行卖房合同的。

  法院判决:合理调整价格实现公平

  法院认为姐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受法律保护。鉴于双方在口头约定时并未明确支付余款与办理过户的时间和先后顺序,故双方均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无法确定系其中哪一方违约在先。至于弟弟所说的曾主动要求支付12元万余款,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在过去10年时间中,房屋的买卖合同始终未能完全履行,同时也并未解除,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尽早解决纠纷,但却始终僵持。在此期间,市场房价持续上涨,且这种剧烈变化已显然不是原、被告双方在口头缔约之时所能预料。如果继续按照2000年约定的房价履行合同,将对双方造成明显的利益失衡,有违公平原则。双方显然都意识到这一点,才会多次对重新约定房价进行磋商,说明双方同意对房价进行适当的调整。现在双方都认可该房屋市场价为180万元,只是对具体的调整尺度未能达成一致。

  考虑到双方是亲姐弟,法院在释明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风险的前提下,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僵持不下,都表示家人、居委会等多次调解无效,不愿再调解。

  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双方认可的系争房屋当前市场价、弟弟已付房款的比例、以及原定房价中的亲情因素,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弟弟还应支付姐姐剩余房款60万元。

  虹口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姐弟二人自觉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现在,房屋过户登记已经办理完毕。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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