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龚爱爱已被刑拘

来源:信息时报
2013-02-06
提要:  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

  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经相关部门调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 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 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 其离职申请。

  目前,龚爱爱其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陕西、北京注销。神木警方已对龚爱爱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展开核查;当地检察机关也对涉嫌违法办理户口的公安系统公职人员进行调查,正依法处理;榆林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人重户清理整顿工作。新华

 律师说法

  房姐刑期 至少三年 

  昨天上午,陕西神木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龚爱爱的确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但神木警方未公布龚爱爱被找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有最新信息会及时通报。

  前晚,有消息曾称龚爱爱是被陕西、内蒙古警方在与神木临近的鄂尔多斯被控制住。而据央视报道,龚爱爱是2月3日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秀霞律师表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 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按照刑法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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