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团贾启华谈承办土地征收案件的一些所思

来源:新浪乐居
2015-09-16
提要: 近日,记者走进了荣获“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所——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有幸见到了被誉为“中国拆迁和解第一人”、“中国百强大律师”的贾启华主任,记者就拆迁户关心

  近日,记者走进了荣获“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所——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有幸见到了被誉为“中国拆迁和解第一人”、“中国百强大律师”的贾启华主任,记者就拆迁户关心与关注的问题,专访了贾启华主任。

  

  针对记者提出的一些关于土地征收的问题,贾启华主任认为,目前,相关部门在土地征收与拆迁方面较之前几年规范了许多,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较为慎重;另一方面,随着公民意识的崛起,一些民众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司法手段倒逼相关部门规范其行政行为,这是令人心喜的进步。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因征收土地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更有“法”火烧不尽,“邪”风吹又生的趋势。 

  美国的富兰克林曾说:“一个勤劳的农夫比一个闲坐的绅士高贵。”面对记者提及的这个话题,贾启华主任笑了笑,无奈地说道:“可为什么比绅士还高贵的农夫在面对土地征收时更多的却是无助与无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唯有以头抢地,痛哭不止?”

  贾启华主任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刚从事土地征收与拆迁业务的时候,一度怀疑是上层在制定法律法规时,通过法律进行利益调配时,忽视了对农村、村民的公平、公正的保护。但是,很快我就否定了这种怀疑,而且,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自身对于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加深,发现并不是这样的。相反,在国家层面上基本上是积极的、采取多种措施在保障处于社会底层庞大的农民群体的利益的,因为他们是这个国家稳定的根基。但是,令人心痛的是,一些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的好的法规、政策,在下层执行时,出现了问题,发生了侵害失地居民、农民的违法行为,用老百姓的话说——底下的人把经念歪了”。

  譬如,凯诺拆迁律师团在甘肃办理的一起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当地相关部门在征收土地报批材料之前的阶段,是需要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法定职责,但是,其在这三个法定程序中,均存在违法行为,以告知程序最甚。而关于告知程序,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均出过相关的“红头文件”加以规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如《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电发(2006)22号】等。换句话说,当地相关部门不履行告知程序,老百姓又怎么会知道要征地、征谁家的地、怎么个征法、怎么个补法?贾启华主任认为,“刑不可知而威不测”早已为历史所抛弃,只有将权利拿出来,在太阳底下晒一晒,才能保障普通民众,尤其是失地农民的权利,毕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言道最后,贾启华主任深思了一会,说道:“虽然,农村土地征收有很多问题,但是,我相信在法治社会中,尤其是有很多专业的拆迁律师积极地为弱势农民维权,相信未来的法治环境会更好,农民朋友们一定能更有尊严、更幸福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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