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在传统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模式中一直占据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近年以来,随着交通事故总量的不断上升,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执法环境的变化,这种交警调查、定责、调解、赔偿一手抓的传统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已无法适应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去年底,常熟市成立了集“事故处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为“六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综合调解处理服务中心,实现交通事故处理公正、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
经过近一年的运作,服务中心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调解渠道,既方便了群众,降低了诉讼成本,增加了调解的成功率,也及时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
“六位一体”破解老大难问题
随着人、车、路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仅在去年,常熟交警大队共完成事故接处警110645起。其中,仅快速处理、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处理事故就达76284起,日均处理交通事故达209起,除去现场民警调解及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的物损事故,其他约67%的左右的涉及人伤事故仍需交警部门进行后续调解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难,不是难在事故本身,而是难在事故赔偿。
数字显示,近年来交管部门的涉法上访案件,绝大多数是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满而引发的。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了“政府头疼”、“交警缠身”的老大难问题。
由于事故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理念仍停留在交警调查、定责、调解、赔偿一把抓的传统模式当中,而法制理念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文化程度的提高也逐步增强,对交警的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了便捷、高效、透明、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由此,交警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基层警力到交通事故的行政调解当中,既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影响了交通事故处理前期调查取证、分析定责等专业性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率。
传统交通事故调解机制与迅速发展事故调处新形势之间的矛盾开始逐渐凸显,并逐步深化。如何破解这一矛盾,顺应时势、创新机制,成为摆在事故处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去年以来,常熟市以民意为导向,主动顺应社会发展需求,以服务型思维逐步探索集“事故处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的“六位一体”的新型交通事故纠纷综合调处服务机制,破局传统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难题,实现了警力节约、群众满意、社会效果突出的“三赢局面”。
去年12月7日,根据常熟市委市政府公调对接“实施意见”讨论会精神,常熟市交通事故综合调解处理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实现了交通事故“六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为破解事故处理“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救济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一站式服务让事故双方少跑腿
常熟市交通事故综合调解处理服务中心由公安交警、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局)、诉调对接工作室(法院、司法局)、保险理赔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价格认证室七个部门组成。
只须进入“一站式”服务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双方无须多走“冤枉路”,即可完成“所有程序”,一般轻微交通事故当天即可办结,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从事故处理、调解、诉讼到定损理赔,均可在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从而有效缩短事故处理工作周期,提高理赔效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服务中心内分工明确,交警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定责、逃逸事故侦破、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由人民调解员介入事故纠纷调解。
诉调对接工作室负责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裁定书,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交通法庭负责对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无法达成或不履行赔偿协议的事故纠纷进行司法调解、受理民事诉讼;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室负责受理保险理赔业务,提供保险理赔咨询和手续办理。
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受理法律咨询和民事诉讼援助,轮流安排事务所律师驻点。价格认证室负责对物损评估有争议的进行确认。在事故纠纷处置时,一般首先进行行政(交警)调解或人民调解,如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未当场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前往诉调对接室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向交通法庭提起民事诉讼,由交通法庭进行司法调解或民事判决;如经司法确认或民事判决仍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真诚服务解民忧促进社会和谐
服务中心正式运营的次日,衡山路新加坡花园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张某在机动车道被一辆汽车撞倒,导致腰部骨折。这起事故被移交到了服务中心,事故双方当事人来到中心,咨询事故处理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站式服务,让当事双方都极为满意,伤者家属尹先生表示,“现在知道了怎么处理,以前不懂的,以前是比较麻烦的,现在接触下来还可以,可以咨询律师啊,交警大队,一切都很清楚了。”
今年3月11日晚7时33分,宋某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伤,王某受伤。
因为宋某驾驶的摩托车交强险已过期,且事故双方家境都很困难,对治疗费及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事故移交服务中心后,人民调解员对宋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后,宋某内心受到极大震动,认识到自己如果不进行赔偿,良心和道德上都说不过去,最终主动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
服务中心的成立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调解渠道,方便了群众,降低了诉讼成本,调高了调解的成功率。也及时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事故517起,出具事故认定书320起,自行协商18起;人民调解方面受理并调解成功363起;法院受理各类交通事故271起;法律援助方面共受理交通事故法律咨询150人次,参与调解68起;进行司法鉴定相关内容咨询的有60人,受理12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保险公司配合事故双方审核理赔材料,向当事人提供保险理赔方面的政策咨询、疑问解答,初步核算理赔金额,受理185起。(应志刚 王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