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遭强暴生子 性侵包括三名老师一名老头

来源:正北方网
2013-09-04
提要:孩子的出生证明  根据思思的表述,汤姓老师是第一个对她“下黑手”的。在去年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思思说汤某先后和她“有过十多次”。此外,思思说,还有另两名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她也叫不出名字的“胖子老师&rdquo...
孩子的出生证明

  根据思思的表述,汤姓老师是第一个对她“下黑手”的。在去年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思思说汤某先后和她“有过十多次”。此外,思思说,还有另两名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她也叫不出名字的“胖子老师”,另一个是老师唐某,此二人对思思的性侵均发生在去年9月,“作案”地点分别在教室和办公室里。 另有一名74岁、外号“柏和尚”的五保户老人唐冬云,也在思思所说的性侵嫌疑人之列。据思思说,这名老人也曾在去年对她有过性侵。

他们决定让12岁的女儿生下孩子,维权到底

  根据警方通报,经审讯,唐冬云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元至10元的犯罪事实。 事情发展到这里,既然有了警方出面,李春生本可以放心地把案子交给警察,带着女儿把孩子打掉,陪伴、安慰女儿一阵子,让她重新读书或者外出打工。然而,一份令人匪夷所思的DNA鉴定报告使得李家人打消了“息事宁人”的念头,他们决定让12岁的女儿生下孩子,维权到底。

少女所在学校

  李家人信任曹白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懂法律”、“有文化”。曹白说,“李家人都快被‘证据’逼疯了。太可悲了,一个被强奸的小女孩,要给自己维权,就卡在‘证据’这里,她非得靠生下孩子才能找到证据吗?”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机构对2009年至今700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调查显示,12%以上的案件嫌疑人是学校教职人员。而要为这些未成年被害人维权,“举证”是最大的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最新获悉,祁阳县公安局在7月2日,女婴满两个月之际,给李家人送来一张“不予立案通知”——“李思思控诉梅溪中心小学汤某等3名老师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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