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招商引资致企业倾家荡产 言称第三方不易参

来源:大公网浙江频道
作者:郇蕾
2013-05-29
提要:(记者 郇蕾)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2007年东营市政府以建设“黄河水城”为由,将东营市新世纪工贸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新建完成且手续齐全合法的34411平方米“广利河新世纪步行街项目”(以下简称步行街)强制拆除。

 来源:浙江热线

 山东讯:(记者 郇蕾)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2007年东营市政府以建设“黄河水城”为由,将东营市新世纪工贸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新建完成且手续齐全合法的34411平方米“广利河新世纪步行街项目”(以下简称步行街)强制拆除。在政府“不服从就强拆”的威胁下,新世纪被迫与政府达成了补偿协议。但是直至今天,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政府仍然未对新世纪公司做出补偿,致使新世纪股东与员工损失惨重。

新世纪股东:强拆前的天堂,强拆后的地狱

  记者采访了举报人刘昌海,刘昌海告诉记者,当时新世纪企业的步行街项目是东营市重要的招商引资项目,东营市的市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东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可以证明)。2001年,步行街项目开始投入建设,前期工作很顺利,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2007年,步行街建设完成。正当要投入使用时,东营市政府突然下达通知,告知为建设“黄河水城”,34411平方米新建的步行街需要被拆除。新世纪企业不同意,毕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刚要获得收益,就要被拆除,政府拆除步行街补偿只按照成本价,那我们建设的所花的人力物力时间都没有算上,你说我们怎么能认可?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而且这是对企业和员工的极大不负责任。七年的时间里,新世纪的建设倾注了股东的全部心血,很多股东为了建设步行街去借款,即将看到曙光之际,关于未来的梦想却因为政府的一纸通告走向幻灭,他们心里接受不了。

  刘昌海说:“当时政府的人说这个必须要拆,你们公司的新世纪大厦可是手续不齐全的,别跟政府对着干,吃亏的可还是你。”记者问道,政府所说的新世纪大厦是指什么事情?刘昌海解释:“新世纪大厦也是我们公司的产业,是建筑33600平方米的商业楼,当初招商引资的时候说特事特办,给我们办理了规划建设证,但是其他的证件还没有办。不光是我们这一家,当时投资的外商都是这样的。我们不会也不敢跟政府对着干,跟政府签订了步行街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关于协调处理新世纪工贸公司新世纪步行街和新世纪大厦有关问题的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两个项目统筹考虑,新世纪步行街拆迁,按照成本价补偿;同时政府要为新世纪大厦补办其他证件,所缴纳税费按照最低标准执行。但是政府不按照规则做事,一开始对步行街进行评估所选择的评估公司是我们双方认可的,我们也进行配合,还请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不过评估结束后,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之后政府又私自找了一家评估公司,这次的评估结果严重失实,我们不得不拒绝。但拒绝无效,步行街依然遭到强拆。到现在,市政府的领导已经换了两届,我们的补偿款依然遥遥无期。”而因为没有补偿款,前期我们欠下的一些款项无力偿还,我就被人绑了拉到海边,他们说不给钱就把我扔海里去。可是我是真的没钱,被其殴打后,我就被扔到了海里,差点丢了命。我不是不想还钱,政府补偿款不给我,我也还不了别人。现在我是有家不能回也不敢回,只能在外面流浪!

  记者来到新世纪大厦发现,大厦已经年久失修,不少地方都有高空坠物的警示牌,而大厦外则成了名符其实的“老鼠街”,本来有33600平方米的商铺在闲置了六年之久,商贩们也只能在大街上就地摆摊,如果东营市政府履行合同的话,那么“老鼠街”还会出现吗?新世纪公司也不会有如此之大的损失吧。

  新世纪的副总张继明对记者说:“步行街这个项目是市里领导规划的,当时包括我在内的很多股东和员工都投入了最大的财力和精力。结果在项目即将盈利时被拆,大家的心都要碎了。因为投入的很多钱都是借亲戚朋友的,他们听说步行街拆了都来催还款,过节过年,股东和员工们有家不能回,那种滋味不经历的人不明白。我朋友的媳妇得了癌症,他过来找我还钱,可是我也没钱,我们两个老爷们就在屋子里抱头痛哭。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媳妇的退休工资发的时候就让他来领,这么多年终于还清了。可是还有那么多家没还,我的头发都白了,前些日子还患了偏瘫。现在我们就指望着政府赶紧行行好,让我们的日子过下去。我儿子结婚买房,全靠儿子一个人挣钱、借钱,儿媳妇为这事现在还不跟我们说话。在股东当中,我家的情况还算好的。有一个股东离婚了,到现在还在租房子住;有一个受不了压力,选择了自杀。至于生病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的,更是不在少数。建设步行街的时候,对我们股东来说,未来是天堂。可是现在,我们体验的却是地狱般的煎熬。”

东营市东营区住建局:不知道当时情况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步行街所在的东营市东营区住建局,记者问起为何六年的时间补偿款还没到位,拆迁办张主任这样回答:“当时的情况很复杂,(现在)负责的领导有入狱的、有调走的,相关人员也都打散了,我们不知道当时的情况。而且我们东营区的工程规划、建设、拆迁都是市里直接指定,我们解释不了也不了解。”

东营市房建局:要先开会再答复

  根据东营区张主任的说法,记者又来到东营市房建局。房建局李主任对记者说:“这个项目是区政府与新世纪签订的,虽然是市里的指挥部,但是我们不具体参与,都是从各个部门抽调的人,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拆迁的事。要了解这个事,我们必须先开会,必须找到当时的人,当时负责的领导被抓了两个,其他的要么调走,要么退休,也不好找。你们等我们开完会给你答复吧。”

东营市城乡住建委:建设要有合法的程序

  为了了解新世纪大厦为何只有《建设规划证》就可以投资建设,记者来到了东营市住建委。在查询中心,记者了解到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先有《土地使用证》,然后申请《建设规划证》,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这样才可以开始建设。也就是说,东营市政府之前承诺的新世纪大厦“特事特办”没有合法依据。

规章制度视而不见部门推诿“踢皮球”

  东营市在招商初期,对新世纪公司开通一路绿灯,在新世纪大厦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依然为其办理了建设规划证,还为新世纪步行街的建设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招商引资迫切的心情可以堂而皇之地视规章制度而不见?而当新世纪投资到位后,新世纪大厦却首先成为强制拆迁的借口和托词,之后的赔偿更是以领导小组已经解散为由拖了足足六年,直至今天还没有解决。东营市政府前后矛盾的举动让人揣摩不透,而如此做法践踏的必将是纳税人的利益。记者做个大胆的猜想,难道新世纪大厦是东营市为了引资而故意设的陷阱吗?不然如此反复,政府公信力何在?!

  施工七年,拆迁后六年,一共十三年的时间,新世纪的股东在投资之后不但没有得到任何回报,反而欠下巨额债务,生活难以为继,这些应该谁来负责?

  我们不知道房建局的会议要到哪天才能结束,是否还要再等一个六年?但事实如此清晰,权责如此明确,东营市政府给出的答案除了开会就是解释不了,记者不禁想问,难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是口号?

  在接到记者核实稿件后,5月24日房建局对于此事对记者回复:“经我们找到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所达成的有关内容来看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署的,具体落实情况第三方不宜参与。”第三方不宜参与,是否指政府已经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要继续等待呢?既然是签署了协议,为何又迟迟没有履行。这笔拆迁补偿巨款既然没有补偿到位,那会是去了哪,是专款专用还是已做他用,在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利益纠葛呢?

http://www.zjrxz.com/news/20130528/4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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