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条例“空话太多”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孙莹
2013-12-26
提要:  “正确的废话”“对真正解决问题没有用”“空话太多”……旨在要给南沙“尚方宝剑”的《南沙新区条例》,昨日遭遇市人大代表的炮轰。  条文...

  “正确的废话”“对真正解决问题没有用”“空话太多”……旨在要给南沙“尚方宝剑”的《南沙新区条例》,昨日遭遇市人大代表的炮轰。

 条文多处被指“正确的废话”

  “这更像是一个政策性的文件,仍有很多‘鼓励’、‘支持’的规定”,市人大副主任李力认为,这些规定应尽可能写具体。比如鼓励港澳地区教育机构来办校,怎样支持?鼓励的政策是怎样,都要写清楚。“现在条文对真正解决具体问题没有太大实际作用。”

  李力还对被认为是强调南沙“自主权”的第9条提出异议。该条款规定:“为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南沙新区发展的,市政府可以提请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进行修改;本市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南沙新区发展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提请市政府就其在南沙新区的适用作出决定。”

  “这就是‘正确的废话’,因为市政府的提议案修改法规的权力是法定就有的。”

  市人大副主任谢宝怀还提出,条例规定,南沙新区内建设项目“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啥是国内先进水平?审批时如何衡量?不如改为“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条例中还有:“支持企业拥有和运用自主的知识产权”,谢宝怀认为这也是废话。“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才是政府该干的事。”

 思路条例应解决“特”的问题

  针对“南沙新区应当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保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条款,市人大代表杨明德说,“这与全市的要求都一样。应该是写一些南沙新区特殊性的、比其他区域更进一步的、先行先试的东西。”

  “条例应该解决一个‘特’的问题,”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丛翠玲说,“很多东西放之四海而皆准,什么以人为本、民主公开,放在哪一级政府都没错。”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小清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定南沙条例是根据国务院下批的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来制定的,“大篇幅地照抄‘知识城’的条例,这个立法思路就没有对。”

  定位不应只强调产业发展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易松厚提出,关于南沙新区定位的问题,多年前刚刚提出南沙总体规划时,对于南沙的定位是有争论的。“首先它是广州最优秀的一块海滨用地,用来做滨海生活区是最合适的。如果作为以工业为主的产业区来使用,有点浪费。其次,广州常年盛行东南风,在广州的东南方向放一个工业区,对空气污染比较大。最后,不应该把南沙建成专门的产业区,而把广州主城区作为‘住城’、‘睡城’。城市规划专家,包括清华大学的吴良镛教授来论证广州总体规划时,对此也有不同看法,结论是南沙应建一个综合性的新区,不同意专门强调产业区。所以我觉得条例制定时,还是应该明确南沙区的定位,不应只强调产业发展,而不注意综合功能的建设。”

  “这更像是一个政策性的文件,仍有很多‘鼓励’、‘支持’的规定,现在的条文对真正解决具体问题没有太大实际作用。”——— 市人大副主任李力

  “条例应解决一个‘特’的问题,条例很多东西放之四海而皆准,什么以人为本、民主公开,放在哪一级政府都没错。”———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丛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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