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昌将每月每户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了解到,南昌市将于12月9日上午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听证会。目前已经了公布两套听证方案,相比之下,方案一收费标准略高。
??方案一:
??在居民类方面,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拟按每户每月6元的标准征收,物业管理类居民(含自行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每户每月3元的标准征收。
??在非居民类方面,自来水用户拟按实际抄表数每吨水0.2元的标准征收。非自来水用户、以自来水为生产原料的用户、集贸市场等按下列标准征收:垃圾由环境卫生部门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80元的标准征收;自行收集垃圾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50元的标准征收。
??经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区单位自收自运垃圾进入处理场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25元的标准征收。
??方案二:
??在居民类方面,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拟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征收,物业管理类居民(含自行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每户每月2元的标准征收。
??在非居民类方面,自来水用户拟按实际抄表数每吨水0.2元的标准征收。非自来水用户、以自来水为生产原料的用户、集贸市场等按下列标准征收:垃圾由环境卫生部门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100元的标准征收;自行收集垃圾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70元的标准征收。
??经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区单位自收自运垃圾进入处理场的,拟按实际垃圾量每吨30元的标准征收。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拟实施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于持民政部门有效证明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免征;对于残疾人企业、福利院,减半征收;对于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2吨的,免收当月垃圾处理费;对于一户多表的居民,即多表为同一住址的居民,按一户征收;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由环境卫生部门按分表户数或实际户数核定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
??据悉,目前,2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经委托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4名;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听证会参加人9名;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