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新浪乐居讯(编辑杨俊美)一位家住矿山路的电动车车主反映,自己购买了一辆纯电动汽车,和物业沟通在地下车库安装自用充电桩(220V交流慢充),但是小区物业拒绝同意安装。??物业拒绝安装的的理由是因为,第一,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现在小区的地下车位只租不售;第二,安装充电桩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小区地下...
??新浪乐居讯(编辑 杨俊美)一位家住矿山路的电动车车主反映,自己购买了一辆纯电动汽车,和物业沟通在地下车库安装自用充电桩(220V交流慢充),但是小区物业拒绝同意安装。
??物业拒绝安装的的理由是因为,第一,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现在小区的地下车位只租不售;第二,安装充电桩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小区地下车库有消防管道;第三,政府未出台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规范性文件,没有电路、管理方面的标准。
??记者从住建部网站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已于10月11日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因此,浐灞管委会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已责令该小区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装、使用充电桩;积极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借机收取业主费用,为在区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