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环县干江镇的断岙村、东渔村的村民向本报维权记者投诉,两村新农村建设中100多幢房子建了4年多,到现在依旧没有相应的基础设施,所建的房子甚至出现了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此外,原本用于小区建设的临时性工程矿,竟然被人多次卖做他用。
记者调查
新房建造财务没公开,村民质疑房子的用料和造价
断岙村的村民陈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断岙村、东渔村两村就开始新农村建设,每家每户只需交20多万元就能住上新房子。这吸引了两村不少村民,大家纷纷将钱分好几次交给了村里。
“有些村民交了钱后,连收条也没有,有些人则是将钱打到村干部的私人账号上。新房的门市场价只有3000元左右,可报给村民们的价格却是1万元左右。”陈先生说,自始至终,相关的财务都没有公开过。在与涂料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连公章都没有,这让他不得不怀疑房子的用料和造价。
房子未通过验收,村民拒交剩余款项
今年7月中旬,新房的墙壁上贴出了三张告示:断岙村的村民委员会要求各房主在7月25日至8月10日交齐建房款25万元,如有一户未交清将不再开展配套设施建设等后续工作。
“前后已经交了三次钱,总共100多间的房子建了4年多,依旧还没完工。余下的钱,我们是要交的,但我们发现新房的墙壁上出现了不少裂缝,房子也没有通过验收。”陈先生说,小区的基础设施没有,水电不通,路也没有,这让他们怎么装修房子呢?
陈先生表示,他已经交付了近20万元,现在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基础设施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他拒绝交付剩余款项。
记者了解到,断岙村、东渔村村里还有不少像陈先生一样的住户,也都暂拒交付剩余款项。由于缺少资金,村里也就暂停了配套设施建设。
村镇干部表示调解有难度
对此,断岙村村支书林作明表示,该工程由村民自愿集资建造,只是由村委会副主任代为管理而已,不是村干部的责任问题。
“村民要先交钱,再把房子拿去审批,如果不交钱,村干部也没有办法。”林作明说。
村里没办法,那么干江镇是否可以出面调解此事呢?
“我们镇里就是管申报报批这一块。”干江镇村镇建设办的王辉国表示,镇里无法对此事进行调解或监管,房子质量的监督者应该是各个房主。
临时工程矿被人非法销售
而让村民尤为气愤的是,原本用于小区建设的工程矿,竟然被人多次卖做他用。
据了解,2009年时,由于干江镇没有经营性矿山,为了解决新村规划用地的石渣回填问题,特设立玉环县干江镇大岙山普通建筑石料临时性矿3个月。采矿权审批给干江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专矿专用,严禁外销,并由干江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联合监管。
“就在8月4号晚,玉环县国土局、公安部门、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临时工程矿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了制止。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以往3年的时间里,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尽管多次打击,违法销售现象仍时有发生。”一名村民告诉记者,“这哪是专矿专用,分明是专矿专卖啊!”
工程矿非法销售被制止过多次
“小区的路都还没填呢,矿山的石渣却被大船运到外面去卖了。每次都是大车来拉的,然后装到大船上运出去,已经拉了3年多了。”村民说。
对于村民反映的暗地销售石渣一事,林作明表示否定,他说这只是在清理矿区。
“为什么搞到船上去,我也搞不清楚。”林作明说。当问及这个临时矿由谁负责时,林作明没有正面回复便挂断了电话。
干江镇副镇长黄开敏表示,根据相关文件采矿3个月期满后,矿区并没有再开采,而对于违法销售一事,镇里也多次配合执法。
“我们制止过,多次把他们挖机拆了,但我们没有执法权。”黄开敏说。
村民疑虑,工程矿成了个人的“摇钱树”
随后,记者联系到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蔡其方。“每打击一次就好一点,但根据一阶段的反映来说,不应该说是非法开采,而应是非法销售,这个在法律上很难靠上,而且量又很少,取证也很困难。”蔡其方说。
“当初审批的是37.5万吨,临时开采3个月,现在都被开采了3年多了,量怎么会少呢?而现在小区里才用了多少吨,连路都没有填好!”对于蔡其方的说法,村民表示质疑,“一些村干部将小区工程矿当做个人的‘摇钱树’。”
而对于村民提供的一些偷运石渣的照片及视频资料,蔡其方表示这很难作为证据。
在8月4日晚上联合执法时,执法人员交代所有石渣放回原地,而在执法人员离开后,偷运石渣的船只及工作人员随即离开了现场。对此,蔡其方表示,他们无权扣留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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