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分配申请,今天开始通过社区居委会报名。2014年3月22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配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12月23日-26日)
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及小区宣传栏张贴发布《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印发明白纸,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报名(12月23日-2014年1月22日)
社区居委会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具有本辖区户口申请对象的报名并作初步审查,超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看房(2014年1月10日-1月12日)
报名期间,安排三天时间现场看房,每个小区按照户型情况,各开放一套,有意向的居民可在此期间内自行到现场观看,以增强亲身感受,提高报名的有效性和选房的针对性。
(四)居委会公示(2014年1月23日-27日)
社区居委会在显要位置公示报名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现居住地址等信息以及优扶对象、纯老年或重度残疾低保家庭、一般低保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等能够优先配租的信息,公示时限5日。
(五)街办审查(2014年1月28日-2月14日)
居委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意见后报街办。街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六)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审查及公示(2014年2月15日-3月3日)
通过查询区级房产档案,对申请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认定及收入、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同级住房保障部门。
经过上述审查程序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5日(公示信息主要内容同上)。
(七)市级审核及公示(2014年3月4日-3月15日)
区级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审批大厅建设局窗口。市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10日(公示信息主要内容同上)。
(八)登记(2014年3月16日-3月19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由各区(开发区)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所在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配租(2014年3月22日)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