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4个月 威海4072家企业减负5384万元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4-01-03
提要:  2013年8月1日,威海市被列入实施营改增试点地区。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试点,从去年8月份到11月份,全市4072家企业累计减收税款5384万元。  据了解,第一轮营改增试点改革主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陆路、...

  2013年8月1日,威海市被列入实施营改增试点地区。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试点,从去年8月份到11月份,全市4072家企业累计减收税款5384万元。

  据了解,第一轮营改增试点改革主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陆路、水路、航空运输及管道运输服务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广播影视服务7个行业。就试点效果来看,现代服务业减税在34%到82%之间不等,陆路运输服务减税幅度最小,为6%。

  减负明显 行业最高减税82.44%

  日前,记者在环翠国税局看到,前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络绎不绝。一家广告传媒公司的财务人员马女士告诉记者,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公司的税负明显降低。原本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后公司适用3%的增值税税率,加上很多成本项目均可抵扣,相比前年同期4个月,公司缴纳税额降幅远超过40%。

  从市国税局提供的我市营改增以来各月税收增减变化表来看,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整体税负均下降,只有陆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在个别月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各行业税收情况来看,广播影视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减税幅度达到82.44%。其次是物流辅助行业,减税比例达到75.47%。

  无抵扣项 交通运输业压力大

  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虽然整体税负减轻,但营改增目前给他们带来的影响并非完全是积极因素。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率由3%增长到11%,部分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由于交通运输业的主要成本来自车辆的购置成本、燃油费、过桥费及人工成本等,但就现行营改增政策来说,过桥费及人工成本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无法抵扣。另外,交通运输工具成本较高,使用年限较长,很多企业已经在营改增前购置了固定资产,近期已无购置车辆等的打算,因此这方面的抵扣项目也非常有限。

  营改增之前,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便预测他们的税负有所上升,其中有些子公司的税负水平甚至将提高一倍。然而,政策真正实施后,经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积极提供纳税指导,该分公司通过购买拖车抵扣了10万元的税款,日常的油料成本也可获得进项抵扣。由于该分公司的业务还涉及到为国外客户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等零税率业务,通过4个月的总体情况来看,税负非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

  总的来说,在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存在定期购置更换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都会出现抵扣额增加形成税负降低,部分企业还会形成留抵税额,几个月内都不会形成应纳税额。因此,从长远来看,企业将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逐步更新固定资产缓解税负压力。与此同时,伴随着营改增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增值税立法的推进,交通运输业企业行业税负将能够实现“税负基本不增加”的目标。

  降低负担 非试点企业也获益

  营改增作为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现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降低纳税人税负。确定我市实施营改增试点后,市国税局专门成立了营改增小组,并及时对营改增的成效进行动态数据分析。事实证明,营改增对完善税制结构,避免重复征税,对于降低企业负担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营改增的减税效果不仅体现在试点企业本身,对非营改增企业的减税效果也十分明显,通过实行营改增,增值税抵扣链条得以延伸,我市约有1200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获益,抵扣税额增加了1.16亿元。”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姜浩表示。

  营改增对于第三企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也具有积极意义。以往第三产业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征税环节多,以一部广告的制作为例,在策划、设计、制作、宣传的各个环节都要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收的现象,导致制作成本增加。将第三产业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内后,仅对新增价值征税,中间流通环节纳税人不再是“负税人”,更有利于第三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使企业形成良好的循环发展模式。 (记者 颜燕军 通讯员 张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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