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首批253套经适房可上市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蔡捷 罗湛贤
2013-08-08
提要:  三水最早一批253套经适房今起可上市交易。三水日前出台《佛山市三水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该批经适房满5年后,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缴纳70%房产增值部分,即可获得完全产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流转。  三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于...

  三水最早一批253套经适房今起可上市交易。三水日前出台《佛山市三水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该批经适房满5年后,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缴纳70%房产增值部分,即可获得完全产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流转。

  三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于2008年分配,位于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7号、9号。根据此次出台的《细则》,出售人需要到区国土城建水务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房屋收益价款,以取得完全产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有出售的意向。”三水区住房保障科人员表示。

  住房保障科相关人员解释,土地出让金房屋收益价款按照届时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与原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增值部分)的70%计算。他表示,“由于这个过程中需要上缴的各种费用,所剩下收益基本不多,并不存在从‘巨大的升值差价’中牟利的可能性。”

  [样本]

  出售60平米房 需缴纳16 .8万

  市民李先生,2008年购买了该处60平方米的经适房,按当时均价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总价约为12万元。目前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6000元/平方米,房屋的差价为24000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16.8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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