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何管理 禅城开门立“法”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2-12-28
提要:本报讯记者黄晓晴、李永报道:禅城已建成数千套保障性住房,未来还要建,这些住房将如何建设、如何分配,禅城区制订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7日邀请专家代表、民众代表、网友代表及媒体代表论“法”,听取各方的意见。 从公租房概念、公租房分配到公租房租金等等...

   本报讯 记者黄晓晴、李永报道:禅城已建成数千套保障性住房,未来还要建,这些住房将如何建设、如何分配,禅城区制订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7日邀请专家代表、民众代表、网友代表及媒体代表论“法”,听取各方的意见。 

  从公租房概念、公租房分配到公租房租金等等,代表们都进行了争论。 

  职工公寓“充数”变公租房?

  草案将此前引起争议的职工公寓、集体宿舍等都纳入“公租房”概念。草稿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租赁型经适房,此外政府管理的直管公房在原承租人退出后也将被纳入公租房管理。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寓、集体宿舍的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符合条件的职工,具体申请条件可由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制定。 

  公租房只租不售,允许配建适量的商业服务设施但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至于公租房的建设,将按照“以需定建”的思路编制,既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由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新建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是职工公寓或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在27日的公众意见征集会上,独立学者邓萧文还是继续提出了疑问:“公司集体宿舍应否列为公租房?”他希望政府能审慎考虑此问题。 

  外来工申请门槛是否过高? 

  谁可以申请公租房,这是市民关心的首要问题。对此,草案中规定了包括各类型人才在内的三大类保障对象。 

  一类是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具有禅城区城镇户籍且在该区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5万元的家庭。 

  另一类是外来工。外来工如果没有禅城区城镇户籍,但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总额又不高于15万元,只要在禅城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就可以申请公租房。 

  不过,有代表指出,草案中的这个规定看起来是对外来工开了“绿灯”,但是“政府投资筹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多个条件,其中首个条件是“申请人家庭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能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然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多为企业投资,建成后也是优先给该企业或所在园区的员工居住,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还是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代表指出,这无形中为某部分外来务工人员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租金或会更高?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租金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原则上实施级差化租金,实行最低每平方米一元到最高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的80%比例计收。而非政府投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则“原则根据实际制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有代表指出,根据今年9月颁布的《佛山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中对租金的规定,“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租金80%”。一般来说公租房的租金都不高于市场价的8成,禅城区此次制订的草案,其规定的租金可能偏高。 

  记者查阅今年1月下发的《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得知,该办法规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70%。新制订的草案将代替上述办法。也就是说,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不高于70%上限在新办法中被取消了。 

  代表质疑说法模糊 

  

  部门回应接受监督 

  除了上述几点外,代表们还对草案中“负总责”、“一定比例”、“最终责任”等模棱两可的用词表述及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全方位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佛山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教授张竹英的建议尤其让人注意。 

  在第十章“监督管理”的第五十六条中,草案规定,“对公租房相关工作中的行政管理行为有异议或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诉,或依法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相关部门’是最牛的部门,谁都搞不清楚向哪个部门投诉,要修改。”张竹英说。她又说“监督管理”的六条规定中只有一条是针对政府部门的,“不公平”;呼吁文件制订要“对老百姓宽一点,对政府严一点”。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禅城区政府并没有现场作出回应,但认真作了记录,表示会考虑研究。

  禅城区委区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吴莉芬说,在规范性文件颁布前,进一步征求各阶层的意见,一方面配合了禅城区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开展,保证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召开公众座谈会达到立法公平性的目的,接受公众的监督。 

  记者获悉,禅城区即将推出《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禅城区社会福利资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届时将会也会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听取各阶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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