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特事特办房子现在能卖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2013-05-10
提要:  都匀市部分楼盘的土地因为是房开商以“资本置换”的方式所取得,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对“资本置换”的项目进行土地出让金清算,导致住户的房子因为缺少相关土地手续,无法出售(本报3月29日曾作报道)。昨日,记者从都匀市国土局了解到,经都...

  都匀市部分楼盘的土地因为是房开商以“资本置换”的方式所取得,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对“资本置换”的项目进行土地出让金清算,导致住户的房子因为缺少相关土地手续,无法出售(本报3月29日曾作报道)。昨日,记者从都匀市国土局了解到,经都匀市政府批准,都匀市国土局决定对这部分住户进行特事特办,这些住户的房子可以出售了。

  “资本置换”是都匀市1998年提出来用于城市开发的重要举措,资本置换项目是以修建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形式,来抵扣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但是,在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完工,投入使用后,有关部门并没有及时对“资本置换”项目进行土地出让金清算,留下了“后遗症”。购买了这类房屋的市民,在出售房屋时,也就无法办理相应的土地手续和出售过户。

  本报对此作了报道后,都匀市国土局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法。都匀市国土局认为,针对都匀市存在的现实问题,为紧急解决因资本置换造成房屋交易中,土地登记困难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方便群众,提供效率,特事特办的原则,提出了两条处理措施:

  1、对2002年以前(此后再没有“资本置换”运作。记者注。),以资本置换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为出让取得,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用户,不再核定其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额缴纳。2、因都匀市土地分割登记工作还未全面开展,故对土地二级市场需过户的,对未达到分割条件的,采取出具土地证明的方式,以解决市民能顺利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的问题,待都匀市开展土地分割登记时,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都匀市国土局将处理措施以“紧急请示”方式,呈报到都匀市人民政府。4月25日,都匀市人民政府市长刘胜军主持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对都匀市国土局的这一请示等其他议题进行了会议研究。日前,都匀市人民政府正式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了都匀市国土局提出的处理措施。这就意味着,从现在起,购买了以“资本置换”方式所开发的楼盘的住户,今后在出售房屋时,不用再担心办不了土地手续了。

  5月8日,本报在3月29日的报道中,提及的“盛鑫大厦”住户已经将相关资料提交到了都匀市国土局,他的有关土地手续很快就能完善,房屋就能出售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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