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房梦灭我有家难归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高化艳
2012-12-28
提要:街坊报料: 前屋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蔓延到了现屋主的身上,陈先生的家被前屋主强行霸占,有家归不得的他,一家人只能在亲戚家借宿。 记者跑腿: 广东道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快表示,郑先生强行居住陈先生家的房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陈先生的房子是小产权房,虽然有购房合同,但该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街坊报料:  

  前屋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蔓延到了现屋主的身上,陈先生的家被前屋主强行霸占,有家归不得的他,一家人只能在亲戚家借宿。

  记者跑腿:

  广东道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快表示,郑先生强行居住陈先生家的房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陈先生的房子是小产权房,虽然有购房合同,但该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陈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拿回全部购房款与利息。

  近日,街坊陈先生回到自己位于天河区员村二横路成龙花园的家时,发现门锁被更换了。报警后才得知,屋子里住进了陌生人——几年前购买这套房子未果还亏了一笔钱的“前屋主”。开发商和前屋主之间的纠纷,蔓延到了陈先生的家中,现在,一家人无奈在亲戚家借宿。

  房子被霸,一家打地铺

  前日,在亲戚家已借宿20多日的陈先生表示,自己至今无法进家门。他拿出多年前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收据、多年缴纳水电费的收据以证明自己确实是房主,并表示今年9月,曾有一个姓郑的先生更换他家门锁,后来警方介入解决了问题。12月3日,他回到家里时,发现家门锁又被更换。报警后,陈先生终于进入屋内,原来郑先生已经住了进来,并拒绝搬走。而陈先生80多岁的母亲、9岁的孩子被迫在亲戚家打地铺,十分不便。

  记者来到员村二横路成龙花园聚龙阁陈先生的家,敲门多次均无人开门。对此,该楼盘开发商广州市天河区员村石东第五经济社方面表示,郑先生9年前曾购买该房,但交了6万元购房款之后,未按规定在一年之内交齐剩余购房款而违约,因此将该房子卖给了陈先生。因郑先生违约,所以按照之前的约定未退其6万元房款。  

  律师:可通过起诉追回房款

  广东道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快表示,郑先生强行居住陈先生家的房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陈先生的房子是小产权房,虽然有购房合同,但该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属于村集体的所有成员所有,地上建筑物不能自由流转,只有农村经济社集体成员才可以拥有,且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结合本案,陈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拿回全部购房款与利息。

  (记者:高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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