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周转难找政府 单笔最多5000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5-04-15
提要:??●东莞市金融工作会议??●推出“19”系列政策文件并设立5亿元金融稳定专项资金??昨日,东莞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推出“19”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东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鼓励地方金融做强做大,另设立5亿元金融稳定专项资金,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缓解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单笔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

??●东莞市金融工作会议

??●推出“1 9”系列政策文件并设立5亿元金融稳定专项资金

?? 昨日,东莞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推出“1 9”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东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鼓励地方金融做强做大,另设立5亿元金融稳定专项资金,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缓解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单笔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委书记徐建华表示,希望东莞能够主动融入广东自贸区发展,承接金融业溢出效应。

??徐建华:金融借鉴广深,主动融入自贸区

??昨日会议上,东莞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分别与深交所、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东莞经济发达,与深交所联系紧密,目前东莞有14家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所有地级市当中并列第九位。

??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介绍,2014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67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4 .5%,出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产业融合取得突破,金融资源集聚、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生态环境继续保持省内领先的三大特点。

??徐建华同时提及金融业发展存在的不足,一是金融对G D P的贡献率与金融发达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信贷资源的本地化使用潜力还很大。二是多元化融资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上市公司数量近年来虽然增加较快,但与佛山、苏州等城市相比仍有差距,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创新型直接融资产品仍需完善。三是金融风险防控能力还需提高。四是金融人才团队建设有待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相比,高端金融人才缺乏。

??会议上,参会发言的多家金融机构建议东莞明确自身定位,利用毗邻广州、深圳,地处珠三角几何中心的地理位置,要抓住广东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战略机遇,充分利用靠近自贸试验区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自贸区试验区发展,承接金融的溢出效应和辐射效应。徐建华发言中也强调,东莞要主动融入广东自贸区建设,推进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周边城市发展金融业的经验,提升东莞金融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新政: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

??会议另外一个重点是,东莞市政府一次性推出全民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1 9”系列政策,包括《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促进创新型经济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东莞市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等,力争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数量超过300家,金融机构总资产超过2万亿元;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00家。

??该系列政策提出,研究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东莞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推动东莞地方金融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地方金融品牌,给予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奖励支持,如上市再融资资助等。

??另外增设5亿元金融稳定专项资金,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缓解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单笔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办法适用于在东莞市内依法设立、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原则上使用期限不超过5天。

??徐建华在提及地方金融稳定专项资金特别强调,在经济下行时,企业工厂欠薪,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增多,容易引发金融风险。他认为,金融机构自身有监管职责,作为政府部门有职责加强风险预警,加强信用系统建设,指导市场主体经营要诚信守信。此外,希望金融机构对企业做出准确判断,结合内外因素考虑,尤其是多家银行对该企业实行贷款的,应发挥同业协调作用,共同判断哪一些企业是可以救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而同时抽离资金,建议银行和企业一同共渡难关,同时也可以降低银行不良率。

??政策链接

??鼓励企业上市 打造东莞上市板块

??《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细则》

??内容:意见要求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颁发“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主动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另外对利用资本市场有如下情形实行奖励扶持:上市前辅导费用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200万元,上市后再融资,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资助500万元等。

??稳定企业发展 减少金融风险

??《东莞市地方金融稳定转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市财经安排金融稳定专项资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协助辖区内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按时转贷,及企业申请垫付贷款利息、企业重组等资金服务。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等。资金原则上适用期限不超过5天,单笔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本土金融机购发展壮大

??《关于支持东莞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内容:积极争取在莞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相互融合及在资金、股权等方面相互支持,支持地方金融在广东省内全面覆盖和进驻全国重点区域,在港澳台设立代表处。

??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企业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内容:为补充非银行信用信息,完整反映本地企业的信用状况,建设以企业金融信息数据库为核心的东莞市企业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基本思路是:以企业金融信息数据为数据支撑,在政府财政的扶持下,将企业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成为集企业信息服务、第三方信用评价、银企对接、融资撮合、风险监控、风险分担与补偿、信用约束、产业扶持政策为一体的综合载体。

??东莞要主动融入广东自贸区建设,推进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学习借鉴广州、深圳城市发展金融业的经验,提升东莞金融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希望金融机构对企业做出准确判断尤其是多家银行对该企业实行贷款的,应发挥同业协调作用,共同判断哪一些企业是可以救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而同时抽离资金。

??——— 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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