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号议案”关注“村改居”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高化艳 郑伟德
2013-01-25
提要:  继黄埔区代表团代表去年提出的《关于打造珠江黄金岸线,进一步推动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台阶的议案》成为市人大会议的001号议案后,昨日记者获悉,刚结束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由黄埔区代表团林绮芳等5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深化“村改居...

  继黄埔区代表团代表去年提出的《关于打造珠江黄金岸线,进一步推动广州产业转型升级 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台阶的议案》成为市人大会议的001号议案后,昨日记者获悉,刚结束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由黄埔区代表团林绮 芳等5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深化“村改居”社区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议案》也被确定为001号议案。

  “村改居”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多

  昨日,记者采访了黄埔区代表团市人大代表林绮芳,她表示,2002年5月,138个“城中村”推行改制工作,撤销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村民几乎是一夜 之间转变成为城市居民。10年过去了,“城中村”改制工作仅仅实现了农村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口、村委会改为居委会两个表层次的目标,而在关键的几个深层次问 题上,如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经费的投入、“农转居”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等,都没有彻底解决。“村改居”社区虽然名 为城市社区,但在社会保障、配套设施、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现有的“村改居”社区管理模式,既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区自治 功能的实现,已经不适应新型城市化的需要和居民的实际需求。推进“村改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黄埔区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全市也具有普遍 性。

 “村改居”人员难以融入城市生活

  林绮芳表示,“村改居”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的社会 保障在养老保险方面存在差异,“村改居”人员一次性缴纳3万~5万元的费用,享受平均671元/月的养老金,远低于城镇职工的2614元,这使得“村改 居”人员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并且公共配套设施及相关政策仍未落实到位。“村改居”后,除一些区、街在环卫等方面给予小部分补贴外,应由政府财政投入的路 桥、水电、绿化、环卫、治安、教育等市政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费用仍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据初步统计,全市138个“村改居”经济联社,每个经济联社每 年平均负担管理经费约600万元,个别社区超1000万元(如天河区棠下社区仅治安方面的开支就超过600万元),而且这些开支有逐年递增之势。另外,目 前,“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仍然要承担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方面的巨额资金投入,以及协助政府管理社区的行政事务;但另一方面,“村改 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又要和企业一样承担同等的税负,不再享受过去的优惠政策。资金和精力的双重压力,使“村改居”的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 受到影响。

  首要解决“村改居”养老保险待遇

  一号议案显示,“村改居”问题首要解决的是 养老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差距较大的问题,另外需要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从事集体土地、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应完全从中剥离,由社区居委会 承担。建议每个区选择一个社区作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铺开。还希望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以上目标要设定一个过渡期, 明确每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时间表,逐步实现上述目标。建议成立市“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一个部门牵头负 责,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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