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秋季房交会购房将续享税费减免政策

来源:新浪乐居
2015-08-21
提要:??购房就可减免契税、权属登记费,这样的惠民政策,在秋季房交会上仍然执行。??近日,记者从乌市建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0日至13日,2015乌鲁木齐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秋季篇将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会期间,乌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实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铺、写字楼等),享受购房契税、房屋权属登...

??购房就可减免契税、权属登记费,这样的惠民政策,在秋季房交会上仍然执行。

??近日,记者从乌市建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0日至13日,2015乌鲁木齐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秋季篇将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会期间,乌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实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铺、写字楼等),享受购房契税、房屋权属登记费全额财政补贴”的惠民政策。

??据了解,在契税补贴政策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财政补贴。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给予免收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房屋登记费(含住房、非住房房屋抵押登记费、住房、非住房预告登记费),对必须进行公证的免收公证费。

??(为了吸引人气,春季房交会上,主办方祭出“苍井空”的招牌,可谓用心良苦,虽然最终大家期盼的苍井空没来,但购房税费的减免还是有效拉动了楼市交易双方的热情。)

??相关新闻:夏季房交会退税须知

??对于 “2015乌鲁木齐(春季、夏季)房地产交易博览会”展会期间与参展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已缴纳登记费的市民 ,在这里将补贴惠民政策的标准、补贴审核的程序做出规范的讲解。

??从即日起,凡在2015年新疆(乌鲁木齐)夏季房地产交易博览会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条件的乌市市民,可前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办证大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办证大厅、米东区办证大厅申请契税、房屋权属登记费全额补贴。

??对于补贴申请的期限,截止到2015年11月20日。

??一、补贴对象的标准:

??1、以购买新建商品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全额补贴;

??2、以购买新建商品房纳税人提供已缴纳的房屋权属登记费发票为依据,全额补贴。

??二、补贴服务窗口的设置

??财政补贴窗口设置在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三个办证大厅内,这三个大厅分别是水区办证大厅(西虹东路399号房产管理局二楼)、新市区办证大厅(四平路国秀家园门口)和米东区办证大厅(米东区政府斜对面的联合办公大楼),申请契税补贴的群众可以按所买楼盘的所属行政区划,就近办理。

??三、补贴申请的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合同(已在房产管理部门签约备案),可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申请补贴;

??2、购买新建商品房已缴纳房屋权属登记费的持登记费发票原件申请补贴。

??四、申请补贴所要提交的资料

??1.契税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购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员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登记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预告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补贴审核与支付程序

??1.申请人向补贴服务窗口提交补贴所需资料;

??2.工作人员根据契税完税凭证确认补贴数额并在契税补贴申请表上签章;

??3.工作人员按工作日形成日契税补贴汇总表(格式另附),附申请资料、已审核的契税补贴申请表单独装订归档,随当日档案报送中心财务科;

??4.新建商品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人(个人),必须持有商业银行雪莲银行卡,申报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中心财务科交由商业银行统一支付,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申请人(单位),申报确认后,每周三到中心财务科领取支票支付。

??5.登记费财政补贴单独汇总,上报财政审批后,方可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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