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土地附加值 莞7年后建成17个农业产业园

来源:东莞日报
2013-02-08
提要: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查处和控制在建违法建筑、“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春节期间政府部门的值班工作,袁宝成要求,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严格执...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查处和控制在建违法建筑、“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春节期间政府部门的值班工作,袁宝成要求,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在岗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脱岗等情况要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议题1:

  都市农业

  力争2020年前建成都市农业发展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东莞市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和《东莞市关于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袁宝成指出,发展都市农业,可以转变我市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土地附加值。他强调,发展都市农业,要坚持“注重实效、典型带路、做好推广”十二字原则,鼓励农民参与整合、统筹农田土地,让土地及早产生规模效应,真正实现土地附加值的提高。

  据了解,力争至2020年前,我市将以园区为平台,以产业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基本构建起以“土地集约、田园优美、特色鲜明、技术集成、效益显著”为标志的都市农业发展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

 开辟农业

  旅游线路5-10条

  《意见》确立了“平台园区化、经营集约化、产业特色化、生产科技化、产品品牌化、形态休闲化”等六大目标。

  具体指标包括:至2020年,建成14个市级农业产业园、8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到80%;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带、5-10个荔枝专业村、3-5个花卉苗木专业村、3-5个蔬菜专业村、3-5个香蕉专业村、2-3个特色水产养殖村;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农业名牌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的数量分别达到50个、150个,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建成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10-20个,开辟农业旅游线路5-10条。

 对水乡地区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根据《政策措施》,从2013年-2020年,市财政对水乡地区给予适当倾斜,主要体现在部分政策对水乡地区实行投入标准提高20%的倾斜,包括大棚及农机具补贴、市级园区财政补助、镇级园区建设资金、土地流转奖励等。

  《政策措施》包括,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杜绝一切开发性建设,保障农业用地的稳定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规模农地至少20年以上的经营年限,并在下一轮土规控制期限内最大限度地保持用地性质不变。

 园区面积5%的比例用于设施建设

  市级农业产业园可按园区面积5%的比例规划建设一定标准的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通过每年安排不低于9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分别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农业人才引进及培养资金和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鼓励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通过维持市级园区财政补助项目基准造价、允许镇街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设立市级园区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安排园区管护资金、鼓励支持镇街建设镇级农业产业园,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

 议题2:

  科技东莞工程

  七种行为停拨“科技东莞”资助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项目经费支出财务核算管理的要求,对向外单位支付的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经费开支,要求单位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交易。

  袁宝成强调,管理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保证扶持政策流程更缜密、管理更科学,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但对于我市支持广大科技企业发展的方向没有变、力度没有少。

  袁宝成说,“科技东莞”工程资金,作为公共的财政性资金,要严格监管,审慎使用,要把这笔资金用在最有前途、最有价值的科技企业项目上。

  袁宝成要求,监督部门要实事求是,每年要随机进行抽查,严厉打击以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凡是被查准核实骗取资金的企业要纳入“黑名单”,从政策、融资、媒体公布三方面加大处罚力度,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种行为停止拨付资助金

  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这些行为分别是:不按照要求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和台账管理,导致无法证明经费支出的真实性的;将与项目实施内容无关的经费支出纳入项目投入经费核算范围的;将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且获得市财政配套资助的项目,再次申请市立项资助的;项目组织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三种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资助

  另外,如提供虚假资料和凭证骗取财政资助资金;或将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相符的票据入账骗取财政资助资金;将同一笔经费支出多头记账,在不同的项目重复列支骗取财政资助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并处被骗取财政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提出,“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的,由市监察局牵头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进行问责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议题

  力争违法建筑“零增量”

  自去年我市对违法建筑实行集中整治以来,查处违法建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没有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现象的发生。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市目前在建违法建筑有1800多宗,建设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低建高、临时搭建、突击抢建等现象不断发生,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对违法建筑“坚决禁止增量、切实消化存量”的要求,借鉴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做法,确有必要尽快出台新的查处和控制在建违法建筑实施办法,通过落实属地责任、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严格责任追究等举措,力争实现违法建筑的“零增量”。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查处和控制在建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袁宝成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城市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清理违法建筑,首先要刹住增量、刹住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然后清理存量,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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