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心城区分21个功能片区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邢雅丽
2013-10-31
提要:  珠江时报讯至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将达910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0万人,构筑“125”城镇空间布局,构建2条发展环带,打造4条发展轴线,形成“强中心、多组团”的网络型城市空间结构。  昨日,市十四届人...

  珠江时报讯 至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将达910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0万人,构筑“1 2 5”城镇空间布局,构建2条发展环带,打造4条发展轴线,形成“强中心、多组团”的网络型城市空间结构。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总规》)和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建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海祥、黄建丰、刘耀淳、霍伙、卢立湃,秘书长霍锡淮等30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2012 年初,我市启动新一轮《总规》编制。今年7月份,《总规》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并于今年10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总规》开展初 审调研工作,并于昨日对《总规》出具了初审意见。记者发现,这一版本的《总规》与之前公示的内容相比,略有修改。如当时曾在“交通枢纽体系”一节里提到 “发展佛山机场,加强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站、广州火车站等区域级综合交通枢纽的交通衔接,携手广州共享共建区域性交通资源”,如今,该节的表述增 加了 “积极推进第二机场选址”。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为,《总规》符合佛山实际,将成为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城市建设的重要纲 领。会议强调,要承前启后,确保《总规》的连续性;要兼顾各方,力求《总规》更加科学严谨;要突出中心,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要强化统筹,维护 《总规》的严谨性;要建章立制,强化《总规》实施的执行力。

  据悉,昨日审议通过的《总规》将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呈国务院审批。

  加快做好配套“专规”

  规划内容

  根 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总规》包括市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市域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总面积为 3797.7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 361.66平方公里。

  建议

  《总规》是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城市建设的蓝图,具有纲领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的功 能。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尊重历史和现状,协调好与原有《总规》和正在实施的重要规划衔接,充分把握好新一轮《总规》修编的契机,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另 外,要加快做好后续配套各项“专规”和控规的编制工作,市规划部门和发改部门要根据《总规》的布局,加快理顺或完善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 护、消防设施等民生项目的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示。

  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要兼顾

  规划内容

  佛山将加强区域绿地保护与城镇绿化建设,全市规划建9个自然保护区、6个风景名胜区、13个郊野公园和32个森林公园。在水系规划方面,控制水面率和河网密度,彰显岭南水乡特色。在环境保护上,市域范围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二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对于我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总规》提出发掘、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点保护1个历史城区、两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等。

  建议

  《总规》要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规划产业布局及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绿地范围,使我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通过产业的优化提升和结构调整,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减轻生态环境的承载压力。

  《总规》对于我市的城市定位是历史文化名城,而城市升级过程中,既有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的内涵,又涵盖现代化都市升级的方方面面,要兼顾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城市升级的关系。

  中心城区辐射力要再突出

  规划内容

  中 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环、两轴、四心、多节点”,分为21个功能片区,包括佛山新城片区、千灯湖片区、绿岛湖片区、祖庙片区等。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 规划上,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59.82平方公里,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218.77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17.16平方 公里。

  建议

  《总规》中关于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作了一定的布局,但分量仍有不足,中心城区的地位不够突出,不 足以突出一个城市的中心城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市政府要明确中心城区的中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突显中心城区作为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的地位, 并以之辐射和带动全市各区的发展和建设。

  》链接

  《总规》的前世今生

  2004年10月,省政府同意我市开展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2005年1月,原省建设厅原则同意我市编制的《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又称旧版《总规》)。这份旧版《总规》在上报过程中,由于审批权限的调整和新规划的出台,一直未成为可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011年,我市暂缓了2004年版《总规》的上报审批工作。

  2012年2月,在继承原有规划的基础上,我市开始重新启动新一轮《总规》修编工作。

  2012年3月,新一轮《总规》确定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

  2013年1月,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批复《总规》纲要成果,更为详细的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开始启动。

  2013年7月,在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总规》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

  文/珠江时报记者 邢雅丽

  通讯员/佛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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