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

来源:大众网
2013-12-19
提要:  12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潍坊市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本次申请住房保障人员来自,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和高新区。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共100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共112名,外来务工人员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共...

  12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潍坊市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本次申请住房保障人员来自,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寒亭 区、坊子区和高新区。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共100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共112名,外来务工人员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共3 名。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如实向市建设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096931.

  记者了解到,具体申请条件为1、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2、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符合本条1、3款规定,无私有住房且年龄达到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 补贴;符合本条1、3款规定,无私有住房且年龄达到2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户口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 9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5.4元;坊子区、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其 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3.6元。补贴面积标准为每户家庭补贴60平方米(建筑面积),租房面积达不到60平方米的,按租房面积补贴;租房面积超过60 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

  另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户口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的家庭(单身)购买住房,每户补助8万 元;坊子区、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每户补助4.8万元。每个家庭享受补贴购房只限一次,购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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