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布了《2014年民生工作五十项实事》,共分12大类,包括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就业创业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大力改善公共环境、深入推进公共安全建设、实现公共交通高效通畅、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提高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水平。
这些项目今年建成
瑞金路小学新建及改造工程
五所村幼儿园
世茂二期幼儿园
钟阜路幼儿园
谷里第二幼儿园
六合区金陵中学龙湖分校
雄州小学
竹镇民族第二小学
南京市秦淮区妇幼保健所
鼓楼医院仙林国际医院二期
六合区中医院完成异地新建
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浦口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一期
金牛湖水上运动训练基地
沧溪三元观历史文化街区……
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确保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出台《南京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利用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全年新改扩建幼儿园40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调整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职业教育提优发展,中职院校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就读比例达50%。开展“一路阳光”行动,向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农村小学居住偏远的贫困学生,提供每人每学期350元的乘坐校车补助。
就业:深化就业创业服务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确保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加大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援助力度,实现再就业6.5 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4万人次。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
保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六合、溧水和高淳区不低于600元,其他区不低于650元。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4%、74%。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60%,年度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
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加快建设河西新城、南部新城、浦口新城、麒麟生态科技城四大新城医疗中心和市公共卫生中心。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市卫生信息平台及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专业知识三大数据库,建立市级远程医学会诊中心;实现全市卫生专网市民卡应用全覆盖。
居住: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扩大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调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将具有南京户籍、无房屋权属交易记录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拥有中、高级职称的蓝领阶层纳入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购范围;将全市机构供养的大龄孤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养老: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助民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民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营率达到48%。加快青龙山老年(脑)康复中心建设。建成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中心、91个3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0个、机构养老床位3971张。
环境:大力改善公共环境
完成玄武湖东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滨江风光带建设;完成20个小游园(绿地)、50条林荫道、100公里绿道建设;完成河西中部排水系统整治;建设15个“水美乡村”,完成农村河塘疏浚土方3000万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泊位6万个;完成80部老旧高层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大修工作等。
安全:推进公共安全建设
加大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监管和规范力度;加大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力度;完成药品经营环节远程电子监控全覆盖;加大药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力度,全年完成 3200批次抽检。推进长江、固城湖、中山水库等6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确保水质达标率达100%。
交通:公共交通高效通畅
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至机场段)拓宽工程青奥会前建成通车。完成地铁三号线、十号线一期、宁天城际一期、宁高城际一期等线路建设并开通试运营。
确保南京汽车客运新站青奥会前投入运营;新增、更新2530辆公交车;新增中档和新能源出租车1400辆,其中纯电动车400辆。新辟、调整、优化20条以上公交线路;在主城区以及河西、浦口、江宁等地区增加公共自行车网点。
文化: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和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一卡通服务。加快青奥体育公园建设,完成奥林匹克培训基地建设。
人口:提高人口和家庭 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婚、孕检一站式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家庭生殖健康覆盖率达94%,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92%。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记者 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