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行251亿元地方债券

来源:天山网
2015-06-18
提要:??2015年新疆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251亿元将分为四期于6月17日正式发行。??此次新疆发行的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0.2亿元、75.3亿元、75.3亿元和50.2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的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的利息...

??2015年新疆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251亿元将分为四期于6月17日正式发行。

??此次新疆发行的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0.2亿元、75.3亿元、75.3亿元和50.2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的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的利息按半年支付,票面利率分别为2.89%、3.26%、3.54%和3.61%。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各期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所募集的置换债权中,138亿元为一般置换债券,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自治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113亿元为一般新增债券,用于保障性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异地灾难备份设施建设、湖泊生态环境治理等。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5月21日,新疆已成功发行第一批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59亿元。今年以来,国内经济面临严峻的下行压力,为缓解地方政府还债压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各地可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审计署2013年6月开展全国债务审计认定的2015年各级政府应偿还政府债务额度3.35万亿的情况和各级政府的实际偿债能力,财政部下达总量1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郑春荣说,虽然地方债可以采用质押,能够提高流动性,但是经测算,1万亿元置换债券占到2015年到期债务规模的56.3%,还有40%多的到期债务需要地方政府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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