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我宁可还债,也不给你们这些农民工开工资……”一名“老赖”二包拖欠25名农民工工资6万多元,面对维权中心协调、警方传唤,这名包工头竟然拒绝到案,终究吞下了自己亲手种下的苦果。
今年1月15日,辽中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这一欠薪事件移交给当地警方。5月23日,辽中县检察院向外披露,这名二包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现已被依法逮捕。
农民工遭遇欠薪
今年30岁的李小军是外地来沈务工人员。2012年下半年,李小军等人跟着包工头王某来到辽中县亿甲府第建筑工程项目务工。当年10月工程结束,可李小军等25名农民工没能拿到工资。李小军等人找到王某,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李小军等人到辽中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求助。
辽中县农民工维权中心经调查发现,王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属实。辽中县人社局向王某下达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限王某在2012年11月27日补发工人工资。王某以和工程大包账目有争议为由一直不予以执行。在维权中心和劳动部门协调下,当年12月14日,大包给王某结清了余下的18万元人工费。
拿到了钱款后,王某将其中的5万元用于偿还自己其他债务,继续拖欠李小军等25人工资。今年1月15日,辽中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此案移交给辽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包工头恶意躲避
辽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调查发现,王某涉嫌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已构成犯罪,几次对其传唤,王某都没有到案。警方找到与王某熟悉的人员劝说,王某仍不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时,王某关闭了手机,离家躲避。
1月23日,警方掌握王某的行踪后,果断出击将其抓捕归案。经审讯,王某承认拖欠李小军等25名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但他还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当日,警方依法将其刑事拘留。2月6日,王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辽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机会减轻处罚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学峰表示,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必须具有三个条件: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都属于“数额较大”,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而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章学峰表示,如果二包王某能在提起公诉前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也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