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竞买商铺后悔拍 被判赔偿22万元差额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黄晓晴
2015-03-31
提要:??家住禅城的邓女士至今仍为自己的悔拍行为后悔。去年,她以96万元拍下一间50余平方米的商铺后却悔拍,结果先后被拍卖公司及卖家告上法庭,索赔佣金及差额。最终,法院判定邓女士要向拍卖公司赔偿佣金4.8万元,赔偿卖家22万元差额。??起缘??96万元拍下商铺后却悔拍??去年4月1日,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

??家住禅城的邓女士至今仍为自己的悔拍行为后悔。去年,她以96万元拍下一间50余平方米的商铺后却悔拍,结果先后被拍卖公司及卖家告上法庭,索赔佣金及差额。最终,法院判定邓女士要向拍卖公司赔偿佣金4.8万元,赔偿卖家22万元差额。

??起缘

??96万元拍下商铺后却悔拍

??去年4月1日,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捷顺诚公司、国锤公司两间拍卖公司联合拍卖禅城区福宁路一处商铺,按照拍卖公告,该商铺面积约52平米,底价是44万余元。

??价格和地段都非常合适,邓女士看到广告后,当即决定参与竞拍。4月19日,邓女士提交竞买登记书,约定拍卖保证金9万元;同月22日,她出席拍卖会参与竞拍。

??然而,让邓女士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小商铺,引来众多人竞抢,经过19轮的竞价,邓女士最终以96万元拍得该商铺,成交价比拍卖底价高出了1.2倍。邓女士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其在拍卖前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9万元即转作履约保证金,余款87万元及拍卖佣金(成交价5%)4.8万元,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然而,邓女士变卦了,拍卖公司多次以各种方式追收尾款,邓女士均不回应。

??起缘

??拍卖公司、卖家追索差额

??去年7月3日,拍卖公司对涉案的商铺举行第二次拍卖。此次成交价格只有74万元,比邓女士的成交价格低22万元。

??拍卖公司表示,按照约定以及行规,悔拍导致再行拍卖的,原来的买受人邓女士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佣金,且如果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在催交差额无果后,两家拍卖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邓女士支付佣金4.8万元,并补足交易差额22万元。

??去年9月26日,禅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女士向佛山市捷顺诚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国锤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4.8万元;驳回22万元差额的诉请,理由是拍卖公司并非商铺的产权人,无权追索拍卖差额。一审宣判后,邓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完结。去年10月16日,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起诉讼,要求邓女士补足第二次拍卖差额22万元。禅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邓女士支付22万的拍卖差额,9万元保证金抵扣后,实际仍需支付13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黄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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